按照近日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2024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申报条件: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具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附件1)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并至少1项推荐条件的,均可申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申请新设园区类工作站,须有3家以上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事业单位须全部符合基本条件,且其中2家以上单位分别至少符合1项推荐条件。
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同时填写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符合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扫描pdf 版刻光盘)于10月10日前一并报送。
联系人:纪佳
联系电话:554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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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 年) 附件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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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撰稿人丨纪佳
责任编辑丨郑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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