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部署,推广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2024年12月,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我院为高新区精神类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落细,12月31日上午,市精防办组织我院相关执行科室举办了项目启动培训会。 培训会上,副院长马雪红围绕精神疾病、精神残疾及精神康复的基本概念及理论作了系统的讲述,就服务中的风险防范作了系统梳理,为开展此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底线思路。市精防办副主任杜萍萍通过案例分析、互动讨论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自助互助小组活动的设计与实施。精防办刘嘉晨对精神残疾自助互助康复服务项目要求及具体实施举措进行了详细的剖析与讲解。 本次培训,参训人员准确的掌握了精神类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的内涵、目标、实施步骤,明确服务实施主体和服务路径。作为宝鸡市高新区精神残疾自助互助康复基地,我院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持续完善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积累丰富经验,不断探索多元化的精神类残疾人的康复模式,帮助全市有需要的精神障碍患者达成复元的生活模式,为常态化满足精神类残疾人多层次、个性化的自助互助康复服务需求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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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元的概念:是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下个体虽受疾病限制但仍感到满足和充满希望,并能做出贡献。复元理念包含了超脱精神障碍的灾难性后果而不断成长,并在生命中找寻新的意义和目标。
复元理念的基本内容:
1.自主自决。每个人是自己生命的享有者和决策者,精神障碍患者也不例外。相信他们能够行使自己的选择权,决定自己的康复历程,同时能承担选择的结果。
2.个体化服务。每位精神障碍患者的需求都是不同的,复元理念的开展应该以个体的特点为基础。3.赋权。精神障碍患者拥有权利,可以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康复服务,可以参与有关其康复的所有决定,可以和其他人一起生活,表达自己的愿望。4.整体性。精神障碍只是个体生命中的一小部分,不是全部。复元不聚焦于消除症状或稳定病情,而是着重于个体全方面参与,注重覆盖生活的不同层面,强调个体作为整体的重要性及个体的各个部分相互依存。5.起伏中成长。个体的康复不是一步一步逐渐上升的过程,而是有起伏的。在这个过程中,精神障碍患者可能遭遇挫折或病情复发,但这些困难都是个体成长所必需的。6.重视个体优势。强调建立和发展个人的资源、个人内在所具有的多种优势和能力;通过建立优势,重拾自信,使个体能够以新角色重新参与生活。7.同伴支持。精神障碍患者相互之间不但可以分享自己的康复经验和生活技能,同伴的成功经验更可成为榜样,同伴支持鼓励精神障碍患者之间互相效仿、互相学习,并勇于做出尝试。8.尊重。尊重每一位精神障碍患者的价值,独特性,不因其患有精神障碍而歧视。9.个人责任感。精神障碍患者有照顾自己、参与自己精神康复的责任,他们需要在康复过程中体验和明晰自己,并将复元理念中学到的经验赋予意义。10.希望。复元理念提供美好的愿景,相信精神障碍患者可以跨越困难和障碍。编辑发布:马 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