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醉”不可恕!鲁甸公安查处两起醉酒后违法行为,行政拘留3人

政务   2024-12-31 20:18   云南  




何以解忧
唯有杜康
有人
以酒助兴  

有人
借酒消愁

酒精能够使人兴奋

也会使人冲动犯错

酒醒之后却后悔不已

“唉~都是喝酒惹的祸!”

但一句“我当时喝多了”就能免责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12月19日,乐红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陈某报警称:“刘某酒醉后一直在辱骂江某,请公安机关处理。”,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刘某与江某二人之前发生过矛盾,刘某便一直耿耿于怀,醉酒后便恶意辱骂不在现场的江某,辱骂持续一个多小时,报警人陈某在多次劝说无果后选择报警处理。随后派出所民警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待刘某酒醒后,其对酒后恶意辱骂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因公然辱骂他人被鲁甸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12月22日,新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杨某报警称:“其被两名醉酒男子无故辱骂、殴打,请求公安机关前往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辅警立即赶至现场,发现两名男子浑身酒气,对民警的劝告视而不见,随后,民辅警将两名醉酒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约束醒酒。二人酒醒后,酒后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杨某应、周某文二人已被鲁甸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喝酒伤身,切莫贪杯!

酒(醉)后实施违法犯罪同样罪责难逃!

酒后肆意放纵、无事生非、冲动行事

违法犯罪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绝不姑息!

鲁甸警方
鲁甸警方以服务辖区群众为基础,以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及违法行为己任,以构建和谐稳定的辖区环境为目标,为鲁甸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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