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在开州中和镇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名男子在开车时转头“哄娃”
因分心驾驶与对向一辆小型轿车相撞
幸运的是
车上人员均系好安全带
仅两车驾驶员受轻伤
当天下午3点多,王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省道202线由中和镇往三汇口乡方向行驶,其妻子和一岁的儿子坐在后排。当车辆行驶至省道202线14公里100米处时,王某驾驶的车辆突然径直撞向对面驶来的车辆。
此次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好在车内人员都系了安全带,除驾驶员受轻伤外,后排乘客无人受伤。据民警调查,此次事故是因为王某在驾驶过程中,转头“哄”后排的孩子,这才导致车辆往左偏离,行至对向车道,造成与对向来车相撞。因此由王某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本次事故中,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被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
开州融媒体 记者:郑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