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品廉丨龙泉何氏:廉政不阿,勤于政事

文摘   2025-01-04 08:15   浙江  

【族裔迁徙】



  三国两晋时,龙泉何氏先祖何敬容居金陵(今江苏南京)。唐代,何徹由翰林出典建州(治今福建建瓯),居浦城毕岭。五代时,何谨迁居龙泉县,为龙泉何氏一世祖。


【事迹】




  何琬,字子温,登宋皇祐五年(1053)进士。宋熙宁六年(1073)正月,何琬官至从五品上的秘书省秘书丞。当时朝廷每年正月给戍边的将士赐药但边远州郡路途遥远,辗转送达时,大多已腐败变味。何琬上书,建议川陕等地改赐药方,被宋神宗采纳。八月,何任江东常平仓提举,任满召为司农寺丞。

  宋熙宁十年(1077)十月,何琬自司农寺丞任江南东路转运判官,治所在江宁(今江苏南京),吕嘉问知江宁府。吕嘉问的曾祖吕夷简,仁宗朝宰相;叔祖吕公弼,神宗初官至枢密使,因反对王安石“变法”,罢为观文殿学士、知太原府。此时王安石二次罢相,以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的身份居江宁。

  吕嘉问和王安石的关系不一般,宋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吕嘉问由权户部判官擢为提举市易务。翌年(1070),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吕公弼持不同政见,欲上奏宋神宗,不料奏稿被吕嘉问偷去献给王安石。《宋史》卷三五五《吕嘉问》记载:


  初,嘉问窃从祖公弼论新法奏稿,以示王安石,公弼以是斥于外,吕氏号为“家贼”,故不得与吕氏同传。


  宋熙宁七年(1074)四月,王安石罢相,改任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吕嘉问也出知常州。熙宁八年(1075)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吕嘉问被召回任检正中书户房。熙宁九年(1076)十月,王安石辞去宰相,闲居江宁。不久,吕嘉问也出知江宁府。王安石的胞弟、右赞善大夫、权发造度支判官王安上,任权发造江南东路提点刑狱,也到了江宁。

  吕嘉问到任后,王安石向江宁府告本家使臣俞逊侵盗钱物。吕嘉问审理此案,不到一个月就办结。何琬身为转运判官,职在“总管转运司庶务,兼督察属吏”,他认为吕嘉问与王安石关系密切,不宜审理此案,就将此事压下。此举引得王安石非常不满,上书皇帝,“望特指挥以江宁府奏劾俞逊事,下别路差官重鞫”,神宗顾念旧情,“诏送枢密院下两浙转运司鞫之”。

  何琬随后又做了一件彻底得罪王安石的事情。何琬上疏奏劾吕嘉问拆“镇淮桥”,取石材并挪用公款助王安石修建礼佛的“精义堂”。但何琬的奏疏还没到神宗面前就泄密了,吕嘉问、王安石赶在前面相继上章。吕嘉问替自己辩护,并弹劾何琬不但包庇赃吏,还贪赃;王安石则是给何琬“上眼药”,说他“交斗诬罔”。何琬也继续上章,但不是自辩,而是奏请查明奏疏泄露一事。这事闹得沸沸扬扬,《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三记载:


  (元丰元年冬十月)壬子,御史中丞蔡确言:“窃闻江东转运判官何琬言,京师有以琬所列事密报知江宁府吕嘉问者。审如此,则不可不痛绳,以杜交通漏泄之奸。乞令有司穷治,如有实,乞重施行。”诏除王安石书外,余并送御史台根究。


  宋元丰二年(1079),泄漏案真相大白,泄密的人全部受到惩罚。《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八记载:


  (五月癸酉,)诏知润州、司封员外郎、直昭文馆吕嘉问落职冲替,免勒停。监市易务门、河南府左军巡判官华申甫除名。两浙路提点刑狱、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王陟臣落职冲替。供备库副使张济追一官,远小处监当。知庆州、天章阁待制俞充罚铜三十斤,检正中书孔目房曾伉二十斤,度支副使张璪十斤。


  这些人都是王安石的门生故吏。在与王安石集团的斗争中,何琬因得到宋神宗的支持而获胜,并被擢为荆湖南路提点刑狱。宋元丰三年(1080)又召为太常博士。湖南任职不长,但何琬问民疾苦,洞察其微,一回朝就有建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〇三记载:


  (元丰三年夏四月甲寅,)诏:“衡州茶陵县岁以税米折纳船材,运至潭州造船,公私縻费。自今以所输船材,即本县造船二百艘,转运司出钱佐其费。”从太子中允王子韶、太常博士何琬请也。后又诏民税米听输县,米一石别输船脚钱七十,官为运至潭州。

  宋元丰六年(1083),何琬丁母忧去官。元祐元年(1086),服除,本应官复原职,但受到王安石女婿蔡卞、吕嘉问等人的排挤,何琬被任命为梓州路提点刑狱。梓州位于今四川绵阳,千里迢迢。何琬提出父亲年迈希望就近。吕嘉问改任何琬秦州通判,秦州位于今陕西汉中,路途遥远不说还被降了级,何琬仍然不接受。又改授何琬淮南东路提举常平,到任才三个月,全国范围内“提举”一职撤销。又任命何琬为开封府界提点,但要等时任黄实腾出空缺。又改任何琬为复州知州,复州远在今湖北仙桃。几次三番折腾,终于引起了正直之士的不满。时宋哲宗年幼,高太后垂帘听政,监察御史孙升愤而上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一记载:


  琬立志不阿,当官有守,先帝擢为江南东路提举官……独力按发知江宁府吕嘉问违条修建精义堂、奸赃不法等事,忤犯权要,招结怨仇,嘉问坐是贬责,琬由此为公论所称。……臣窃睹朝廷登用正人,开公道,久冤宿枉威蒙昭雪,而琬先朝两除提点刑狱,止因父年老巡白,为执政所给,废坏资任,抱负抑屈,独未为朝廷所知,此臣所以为言也。何琬本两浙处州人,父年七十八岁,伏望圣慈详择,特降指挥,除一近乡差遣,不独伸屈抑之冤,足以广孝治之德。


  孙升的奏疏递上后,何琬被授为鸿胪寺丞。宋元祐元年(1086)十一月,授江南西路转运判官。十二月,改开封府界提刑。宋元祐二年(1087)十月,何琬自开封府界提刑任工部郎中。工部郎中任满,又移户部郎中。宋绍圣三年(1096),何琬出知亳州。亳州任满,知宣州。宋崇宁二年(1103),何琬被授龙图阁直学士。《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三》记载:


  五月十五日,知宣州何琬奉行茶事,率先就绪,可除直龙图阁。


  何执中(1044-1117),字伯通,宋熙宁六年(1073)中进士。何执中以进士第五名人仕,从州推官、知县开始,到大名府国子监教授、太学博士、诸王府侍讲,一步一个脚印,兢兢业业做事。诸王府侍讲是何执中仕途的分水岭,徽宗时为端王,何执中侍讲,两人有师生之谊。徽宗即位后何执中从中书舍人、兵部侍郎、吏部侍郎、工部尚书、吏部尚书直至宰相少师、少傅、太傅,他成为张士逊(964-1049)后七十年来唯一在宰相任上退休的人,也是北宋屈指可数的人仕以来从未受到外放、罢黜的官员。何执中出生于贫寒之家,宋代洪迈《夷坚甲志》卷-一记载:


  何丞相(执中)在布衣时贫甚,预乡贡,将入京师,无以为资,往谒大姓假贷……


  因为出身贫寒,何执中人仕后天性节俭,且心存敬畏,廉正持身。首任台州推官,就智破疑案。明代陶宗仪《说郛》卷五五记载:


  吃菜事魔,法禁甚严。有犯者,家人虽不知情,亦流远方。财产半给告人,余皆没官。而近时事者益众,始自福建流至温州,遂及二浙……何执中守官台州,州获事魔之人,勘鞠久不能得。或云何处州龙泉人,其乡邑多有事者,必能察其虚实,乃委之穷究。何以杂物百数,问能识其名则非是,而置一羊角其间余皆名之,至角则不言,遂决其狱。


  吃菜事魔,是明教的别称,教徒吃素菜,不食荤,尊汉代张角为教祖,讳言“角”。这些人被抓后,州府严加审讯,始终不坦白。何执中用一个羊角就断明了他们的身份。

  在海盐知县任上,何执中政声卓著。南宋张镒(1153-1221)《仕学规范》卷一七记载:


  何郡王执中知秀州海盐县,建乡校,择子弟入学,亲为讲说。

  又作堤以垾海,置闸以潴水。邑人赖之。


  清代张玉书《御定佩文韵府》卷一〇三记载:


  攀舟泣。(《宋史何执中传》)知海盐县,为政识先后,邑人纪其十异。满去,父老乞留,攀舟而泣。


  在吏部尚书任上,何执中开创了档案管理的先河。宋元丰以前,铨选官员由审官东院、审官西院、流内铨、三班院四个官署担任,故称四选。元丰改制后,官员铨选隶属吏部。但出现了新的问题,更部主官经常更换,属吏将铨选案籍藏在家里,以此收受贿赂。《宋史》卷三五一记载:


  四选案籍,吏多藏于家,以舞文取贿。执中请置库架阁,命官莅之。是后六曹皆仿其法。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六记载:


  (六部架阁库)自崇宁间何执中为卖部,始建议置卖部架阁官,其后诸曹皆置。凡成案,留部二年,然后畀而藏之。又八年,则委之金耀门文书库。人以为便。


  用今天的话说,何执中在吏部专门开辟了一幢阁楼式房子,里面设置了很多书架,对在吏部两年的档案,分门别类收藏在书架上,以方便检索、查阅。八年以上的档案,送到金耀门国家档案库保管。此举既能防止胥吏擅权纳贿,又方便了档案使用,户、礼、兵、刑、工等其他五部纷纷效仿。何执中任宰相八年,宋代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卷一二记载:


  执中性谨畏,尝戒边吏无生事。节浮费,惜人才,宽民力。每为徽宗言之,自以由攀附恩致位宰相,虽居富贵,未尝忘贫贱时。


  位卑未泯济民志,权重不移公仆心。宋代朱彧《萍洲可谈》卷一记载:


  唯何执中以藩邸旧恩,由承辖为宰相,首尾未尝去位,不问其他锡春,皇子帝姬六十七人,包子无遗之者。家背高于诸公,天性节俭,未尝妄费一钱。为三公,奉养如平时。


  何执中虽然“天性节俭”,但从不吝啬。《宋史》卷三五一记载:


  斥缗钱万置义庄,以赔宗族。


  何志同,字彦时,是何执中长子,宋元祐六年(1091)进士第二甲第四名,授杭州钱塘县尉,后历洲防御推官、庐州合肥县示、差贡院发解所检点试卷官、详定一司敕令所详定官。

  宋元符二年(1099),何志同参与纂修《特旨断例》。特旨断例,是指皇帝行使“特旨权”断定的案例,主要是对犯罪官员作出改变法定处罚等级的裁定。

  何志同在《元符刑名断例》书成后,担任国朝会要所检阅文字。国朝会要所主要的任务是续修《国朝会要》。宋代洪迈《容斋随笔》卷一三记载:


  《国朝会要》,自元丰三百卷之后,至崇宁、政和间,复置局修纂。宣和初,王黼秉政,罢修书五十八所。时会要已进一百十卷,余四百卷亦成……


  宋大观四年(1110),何志同任秘书省监,职掌古今经、图书、国史实录、天文历法等。到任不久,就有建言。《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记载:


  (大观)四年五月七日,秘书监何志同奏:“…庆历距今未远也,试按籍而求之,十才六七,号为全备者,不过二万余卷。而脱简断编、亡散阙逸之数浸多。谓宜及今有所搜采,视庆历旧录有未备者,颁其名数于天下,委逐路漕臣选文学博雅之士加意求访。总目之外别有异书,并许借传,或官给笔礼,即其

  家传之,就加校定,上之策府。此外更有诸处印本及学者自著之书、臣僚私家文集,愿得藏之秘府者,皆许本省移文所属印造取索。”从之。


  崇文馆藏书不多,且多有脱讹,何志同建议向全国征集古文献,且广泛收罗学者、文人官员的个人著作。

  何志同作为秘书监,还有一个重要的工作是续修《元丰九域志》。何志同接手《九域志》时,志书已修纂了两年,作为主官,完全可以按部就班推进就行,但何志同不是敷衍了事之人,他很快就发现了问题。《宋会要辑稿·方域七》记载:


  政和元年七月二十六日,详定《九域图志》何志同奏:“………乞命有司参酌旧制,量户口多寡之数,以为诸县升降之法,使县之第名常与户版相应。”从之。


  宋元丰年间(1078-1085)编制《九域志》的时候,京畿以外的县,依据宋初户口人数分为等级。一百五十年过去了,各地人口变化天差地别,但续编《九域志》的官员们仍沿袭旧制,即使发现问题,也得过问。何志同发现问题后,除上奏朝廷外,还带领续修官员对《九域志》进行重新核校。《宋会要辑稿·方域五》记载:


  政和元年八月五日,详定《九域志》何志同奏:“兴仁府自天禧前已为辅郡,崇宁三年以襄邑拱州建东辅,遂改兴仁为督府。今拱州既罢,则兴仁合复为东辅。旧制有大都督、中都督、下都督府之称,未有止称督府者,乞改正。”从之。

  陈州:政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提举详定《九域图志》何志同奏:“编修京西南北路一十七州军图志,看详文字,数内上、望次序倒置,或阙郡名。若坊郭乡里等处名称,与殿阁或租宗陵名相犯,及流传鄙俗,难以书于地志,垂示久远。各以参拟改立,于傍通格及册内贴说进呈。孟州今欲拟立为济源郡,邓州欲乞升改为望郡,陈州合依旧为上州。”从之。


  除了发现州县户口人数等问题外,何志同还看到民间祠庙的凌乱,此事涉及太常寺、礼部等部门多年的不作为。《宋会要辑稿·礼二〇》记载:


  政和元年七月二十七日,秘书监何志同言:“详定《九城图志》,内《祠庙》一门,据逐州供具到,多出流俗一时建置,初非有功烈于民者……纂修《祀典》,颁之天下,俾与《图志》实相表里。”

  又言:“诸州祠庙多有封爵未正之处,如屈原庙在归州者封清烈公,在潭州者封忠洁侯:及永康军奉冰庙,已封广济王近乃封为灵应公。如此之类,皆缘未有祀典该载,致前后封爵反有差误。”


  何志同并没有因为父亲是宰相而纨绔,而是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在何志同的严格要求和率先垂范下,秘书省其他官员包括宰相蔡京的儿子蔡攸不敢怠政、懒政。

  蔡京权势熏天,何志同一直谨慎地与其打交道,但内心对蔡氏父子的做派颇为反感。何志同的外甥向伯奋任开封县令,见到蔡京家族的侈高调,宋代洪迈《夷坚乙志》卷六“齐先生”条记载:


  宣和五年,向元伯为开封令。蔡鲁公已致仕,尝设醮于城外凝祥宫。向往谒之,蔡留宿。明旦,见其子攸、孙衡等十余人来问安,皆腰金施狨,且多张盖者。向退省其舅何志同尚书叹诧其盛。


  何志同劝外甥要谨言慎行,对蔡京要敬而远之。宋宣和七年(1125十一月,金兵围攻太原,宋徽宗禅位于宋钦宗。宋靖康元年(1126)正月金兵包围京师。二月,金兵退。九月,金兵攻陷太原,随后,兵锋直指开封。何志同被任命为颍昌知府,前任颍昌知府是曾开,听闻金人南侵,怕得要死。清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七四记载:


  靖康二年,金犯,颍昌守臣曾开惧甚,宰相以志同代之……


  颍昌地处开封南面,为京师拱卫之府。金兵如围攻开封,势必先及颖昌。


  曾开见势不妙,以“避亲嫌”为借口,要求调离。

  宋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金国军队包围开封,并未立即发起进攻,而是先攻占外围的颍昌等地。何志同率军民固守五十多日,第三子何侃在守城时战死。何志同见守城无望,率兵突围。

  宋靖康二年(1127)二月,何志同突围出来后到达许昌,召集流亡的士卒。四月,何志同与淮宁知府赵子崧、江淮荆浙制置发运使翁彦国、都水使者荣召集军士,在淮宁校场筑坛盟誓。

  宋靖康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何志同、赵子崧等率领官兵至单州(今属山东)与大元帅赵构会合。《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记载:


  五月庚寅期,兵马大元帅康王即皇帝位于南京,改元建炎。……(甲午,)延康殿学士何志同知应天府。


  何志同以一介书生固守颍昌,突围后率兵勤王赵构,为南宋政权建立立下了功勋。


  何侑,字德器,祖父何执文,是何执中的胞弟。何侑因何执中荫补入仕,初任信州(今江西上饶)司户参军,后监镇江府库部大军库政。绍兴三十年(1160),知海盐县。上任不久,选入都,但被劾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O》记载:


  (绍兴三十年七月)十六日,左司郎中方师尹放罢。以臣僚言其为宰士兼领赡军酒库,辟差官属多出权门,故也。


  赡军激赏酒库设在临安,方师尹擢任何侑,却被谏官王淮弹劾。王淮的理由很牵强,何侑的伯祖何执中,去世已经四十多年。

  何侑后来历差镇江府粮料院、大理寺丞、知漳州。在漳州任上,卓有政声。《永乐大典》卷二二六二记载:


  (漳州东湖。)乾道元年,诏郡国修水利。守何侑民所佃鱼莲钱,以其土聚为十洲,修斗门四,又于下流复斗门之废者三。


  何侑有文才,著有《览古史断》。宋庆元五年(1199),何侑儿子何洪中进士,授淦江(今属江西)知县,请退休在老家吉州吉水(今属江西)的杨万里作序。杨万里在序里(见《诚斋集》卷八三)称赞何侑“清静”:


  或问:“士孰难?”曰:“静难。”“有人乎?”曰:“有。”“谁欤?”曰:“括苍何公德器。”“何由知其静?”曰:“予尝与公同朝,尝详观而密察之矣。”……夫断古之书,非静者作之莫能也。静故明,明故决。明则不惑,决则不迁。

  何澹(1146-1219),字自然。18岁人太学,20岁以治《尚书》获省元(礼部试进士第一名),登宋乾道二年(1166)萧国梁榜进士。何澹中进士后,从宋乾道四年(1168)至宋淳熙十六年(1189),二十年间,历官武学谕、秘书省正字、校书郎、秘书郎、秘书丞、将作少监、国子祭酒、兵部侍郎、右谏议大夫。

  何澹擢任右谏议大夫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章弹劾周必大,说他为相期间,多引进朱熹、陆九渊、张、吕祖谦等人的门人,明显袒护道学荐士的动机不纯。《续资治通鉴》卷一五一记载:


  (淳熙十六年)五月甲午,以王蔺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丙申,左丞相周必大罢。


  宋绍熙元年(1190)四月,何自谏议大夫任御史中示,弹劾了枢密使王蔺。《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八》记载:


  绍熙元年十一月六日,诏枢密使王蔺放罢……御史中丞何澹言:“其凶暴出于天资,忿戾形于面目。觊觎相位,不得则忿怒;胁持台谏,不从则谤骂。虽处西府,必欲夺东府之权。又容纵其弟菜所在暴横。乞赐罢黜。”故有是命。

  何澹出生不久,生母去世,被过继给小叔何。宋绍熙二年(1191)八月,何澹生父何佾的继室周氏去世。周氏与何,既无生育之恩,也无养育之情。何澹起初决定回家守孝,后来又犹豫了,上书请皇帝裁决。光宗拿不定主意,让台谏、给舍讨论,引发一场轩然大波。太学生乔哲、朱九成、黄会卿等人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谴责何澹。《宋史全文》卷二八记载:


  今闻阁下有所生继母之丧,初请于朝,欲解官持丧,太学诸生莫不义之。继闻上疏称解逮事不逮事之异,中外哄然,虽愚者亦以为骇。……夫阁下之意,必谓所生继母无生我之恩,则不当为所生之母服,抑不思黜其所生之继母,是贱其所生之父也。为人子者尚忍言哉。不然必以生我者为正,而继之者为不正,是间巷小人知有母而不知有父者,非天理之公也,非人伦之正也。阁下为天子耳目之官,将以厚人伦、移风俗,正宜致辨于此时。

  何澹于宋绍熙二年(1191)九月去职守制。宋绍熙四年(1193)十二月,何澹丁忧结束,以焕章阁学士、太中大夫兼沿海制置司公事知明州。宋庆元元年(1195)五月,宁宗召回何,拟任御史中丞兼侍读。上任前,何澹被借用在进奏院,与处州龙泉松源乡(今属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人胡纮共事一个月。六月,何赴任,胡迁司农寺主。胡,字幼度,宋隆兴元年(1163)登进士第,历官绍兴府、建康府学教授、江西鄱阳知县。

  七月,何澹上疏《论专门之学短拙奸诈宜录真去伪》(见宋代李心传《道命录》卷七):


  臣不佞,不足以任风宪之寄,陛下不容其辞,臣既黾勉就列矣。今日之事,当别白而公言者,岂敢怀顾忌之私,为容跌之计,而不陈之于陛下乎?今日之病,在于士风之不纯,国是之不定,至烦陛下亲下明诏,晓以中道正理之所在。臣窃谓此病所从来久矣,顷岁有为专门之学者,以私淑诸人为已任,非不善也。及其久也,有从而附和之者,有从而诋毁之者,有畏而无敢窃议者。附之者则曰:此致知格物、精义入神之学,而古圣贤之功用在是也。一人倡之,千百人和之。幸其学之显行,则不问其人之贤否,兼收而并蓄之,以为此皆贤人也,皆善类也,皆知趋响者也。诋毁之者则曰:其说空虚而无补于实用,其行矫伪而不近于人情,一入其门而假借其声势,小可以得名誉,大可以得爵禄,今日宦学之捷径,无以易此。畏之而无敢窃议者则曰:利其学者实繁,而护其局者甚众,言一出口,祸且及身。独不见某人乎,因言其学而弃置矣;又不见某人乎,因论其人而摈斥矣。彼欲以此钳人之口,莫若置而不问。


  臣尝平心而论,以为附和者或流而为伪,诋毁者或失其为真,或畏之而无敢窃议,则真伪举无所别矣。是非何自而定乎?有人于此,行乎闰门,达乎乡党,其践履可观而不为伪行,其学术有用而不为空言,其见于事也,正直而不私,廉洁而无玷,既不矫激以为异,亦不诡随以为同,则真圣贤之道学也,岂不可尊,岂不可尚哉?苗其学术之空虚,而假此以盖其短拙:践履之不笃,而借此以文其奸诈;或者又凭借乎此,以沽名誉而钓爵禄。甚者沾屠赃秽,士论之不齿,而贪缘假托亦借重,则为此学之玷,此道之累尔。及人之窃议,则不知自反,又群起而攻之曰:彼其不乐道学也,彼其好伤善类也。彼此是非,纷挈不已,则为汉甘陵、唐牛李,国家将受其害,可不虑哉?

  臣闻绍兴间,谏臣陈公辅尝言程颍、王安石之学皆有尚同之弊,高宗皇帝亲洒宸翰,有曰:“学者当以孔孟为师。”臣愿陛下以高宗之言风厉天下,使天下皆师孔孟。有志于学者,不必自相标榜,使众人得而指目,亦不必以同门之故,更相屁护。是者从其为是,非者从其为非,朝廷亦惟是之从,惟善之取而无彼此异同之别。听言而观行,因名而察实,录其真而去其伪,则人知勉励,而无敢饰诈以求售矣。士风纯而国是定,将必由此。取进止。

  何澹尊孔孟为儒学正宗,他认为学习者有所思,所著系一家之言,由此标新立异、沽名钓誉而至排除他说,甚至拉帮结派,那就祸及国家了。这个见解获得了宁宗的认可,并在朝堂上公布。

  早在宋淳熙十年(1183)六月,何执文第五子何志元的次女婿、监察御史陈贾就上奏过《论道学欺世盗名乞摈斥》。何澹的议论刚在朝堂公布知常州回来任吏部员外郎的处州遂昌人张贵谟站了出来,从学术的角度批评朱熹的太极图说。张贵谟在朝堂上辩驳朱熹的《太极图说》,史料无详细记载,但张贵谟的一番指论,却得到了宁宗的赞赏,被擢为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

  宋庆元二((1196)正月,何澹同知枢密院事。四月,何任参知政事。宋庆元五年(1199)六月,何遇到了人仕以来最大的一件麻烦事。何偶收养了何澹后,夫人石氏生了两个儿子,一个早逝,一个就是给何澹惹来麻烦的何涤。

  何涤时任临安府通判,雇了一条船从临安回处州,船上装了一万多斤私盐,准备到处州兜售。不承想撞见巡逻的兵卒,何涤拿剑刺伤了逻卒,这事闹到了临安府。司农卿丁逢兼知临安府,他是去年刚刚被何澹提拔的。于是各打五十大板,撑船的舟子杖罪,逻卒杖脊押送外地,何涤没事。御史程松年初刚把胡纮弹劾回家,知道原委后马上上章弹劾何澹。何也上疏皇帝,说当初自己弹劾丞相王没有管好弟弟,现在自己弟弟犯下大错请求罢免自己。宁宗安慰何澹,挽留他继续任职。最后丁逢被罢官宫祠,何涤免去临安通判。

  宋庆元六年(1200)闰二月,何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七月,何澹因反对韩傧胄将吴曦放回四川任被罢去知枢密院事。

  宋嘉泰二年(1202))二月,何以观文殿大学士知福州。从此离开朝堂。至宋开禧元年(1205)九月,诏命何移知隆兴府,辞不行,以观文殿学士提举临安洞宵宫,奉祠家居。宋嘉定元年(1208)八月,以观文殿学士知建康军府事、江东安抚使兼江淮制置大使。宋嘉定二年(1209)六月,丁母忧。宋嘉定五年(1212)丁忧结束,请辞知江陵府兼京湖制置大使奉祠家居,至宋嘉定十二年(1219)十二月去世。

  何澹是一位孝子。宋乾道四年(1168),何除武学谕,赴临安。何偶赴福建兴化军,父子南北仕宦,从此分开。十年后再相见,已是阴阳两隔,何澹非常悲痛:“不肖之孤,病不得尝药,没不得亲敛,衔冤负痛,死不瞑目。”(见何澹撰《何圹志》,载《处州金石》上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14年)

  宋淳熙七年(1180)四月,何丁忧结束,仍任校书郎兼国史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父亲去世,让何澹感受到了子欲养而亲不在的伤痛,于是把54岁的母亲接到临安奉养:“已而,澹再入馆,在苒口久,或出或入,叨据政地,太夫人版舆就养……”(见何澹撰《何偶妻石氏圹志》,载《处州金石》上册)

  晋潘岳《闲居赋》曰:“太夫人乃御版舆,升轻轩,远览王,近周家园。”后世以“版舆”代指官吏在任期间迎养父母。

  此后,何澹一直和石氏生活在一起。宋开禧元年(1205),朝廷要何澹移知江西隆兴府,何澹两次上札子辞免(见《永乐大典》卷一〇九九八),言辞恳切:


  伏念臣谬承人乏,假守南闽,阅时虽多,课效无有。政以蒲柳之质,衰病交攻,偏亲之年,喜惧深甚,故愿将母还里,以奉菽水之欢:杜门屏居,以佚桑榆之景。

  ……精神疲耗,形体支离,加之痼疾之不,自分余生之无几。况复亲年逾迈,病日尤多,止愿生还于里间……伏望皇帝陛下恕其方命,鉴此由衷,推上圣之好生及其母子,以祠庭之赋粟,活之山林………


  在何澹的力辞下,宋宁宗准予奉祠家居。宋嘉定元年(1208),朝廷又颁旨召何澹,以观文殿学士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使。何三次上札子请辞免(见陈建波主编《处州十大历史名人何澹》,中国文史出版社,2016年)。


  伏念臣顷缘衰病,加以偏亲年逾八十,十日九病,贪恋乡土,不能远适,所以力祈君父,愿守业祠以供救水之奉。……然臣实无兼侍,若委高年之亲而适二千里之远,情实不安。……伏望圣慈悯怜孤迹,特寝成渥,容臣且奉祠禄以便亲养,庶于前来祠请不相背戾。

  臣闻以家事辞王事者,昔人之所戒,而尝考之《礼经》,则八十者一子不从政,盖以家事辞王事,则涉乎私,以亲年而不从政,则圣人所以教天下之教孝也。……实以偏亲年逾八十而兄弟凋零,遂无兼待,不可以从政,所以归自三山,奉祠自守不萌仕进之念。……特以亲年益高,而臣禄仕不止,则未免使之远涉道路,轻弃乡井,重违其意,上背礼经之训,下贻有识之讥。

  ……惟是偏亲之年日益高迈,而臣亦蒲柳调零,志气消铄,无所可用于世,以此勉强不前。……傥赐悯怜,许臣仍奉祠禄,臣即退归田里,阖门百口仰戴天地父母生成之造,不胜大愿。数冒天成,罪在不赦,惟陛下财幸。


  母亲已82岁高龄,何澹不忍也不敢再出外赴任。但宋宁宗不允,何澹无奈,于八月启程,侍奉母亲同赴知建康军兼江淮制置大使。

  何澹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母亲石氏在金陵官舍去世。何澹撰《何偶妻石氏圹志》(见《处州金石》上册)记载:


  ……嘉定改元秋,澹以留钥起家不容辞,迎太夫人以□温凊。明年夏,苦毒署,食饮颇失节,寻下利,医不能疗,遂以六月二十八日捐官舍,寿八十有三。

  ……澹惟太夫人持身方严,治家勤俭,教及子孙,俾皆成立。早岁备尝艰苦,晚始亨裕。然未尝一日自奉,意者天之施报,尚及其颐。而乃遽弃不肖之孤,实澹罪逆招致,奚以生为?爱自金陵忍死号奉灵以归……


  母亲客死异乡,何澹内心无比悲伤。把母亲与父亲合葬一处后,为纪念母亲石氏,于西山上建楼阁,以远眺堰山,并亲笔题写“万象洞天”匾额。此山后来被称为万象山。

  台谏掌纠弹、规谏,何澹在任上忠于职守,敢于谏言和奏劾。事实上,宋淳熙十四年×1187三月,何澹任国子祭酒掌管学政,就屡有谏言,如《乞士子答策许用祖宗故事》(见《宋会要辑稿·选举五》)载:


  (淳熙十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国子祭酒何言:“去岁春闹,有司申请今后程文不许用祖宗故事,臣窃以为未然。祖宗盛德大业,见于二百年之间,制度典章,上追三代,下陋汉唐,设使士子平日不能究讲,则异时从政,沿革废置有所不知,动必乖谬。乞今后士子答策,许用租宗故事,其余或引证谬误者,不许收使。”


  此前的宋淳熙十四年二月三十日,右谏议大夫陈贾言(见《宋会要辑稿·选举五》):


  仰惟祖宗事实,载在国史,稽诸法令,不许私自传习。而举子左掠右取,不过采诸传记杂说,以为场屋之备,牵强引用,类多讹舛,不择重轻,虽非所当言,亦无忌避……乞以此章下国子监并诸州学官,揭示士人……其妄论租宗与夫支离怪僻者严加黜落……从之。


  何澹没有因为陈贾是其姑父而讳言,也没有因孝宗圣旨已下而口。他担任国子祭酒首尾不到两年,发现了诸多弊端。如《乞太学私试长贰同共考校奏》(见《宋会要辑稿·崇一》)载:


  (淳熙十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国子祭酒何言:窃惟太学兴建之初,月书季考,未甚严密。逮至绍兴二十七年,因本监长、戴申请,始建指挥,每月私试,并依贡举条制,锁院考校,仍不得过十数日。内监试官引试终场毕,先次出院,候考校毕入院放榜。自后每月率以为常。窃谓既依贡举条例锁院考校,不应监试之官却乃先次出院。只缘在法,监试取摘试卷详定,不预考校,所以相承如此。再详法意,盖谓承平,学校养士额多,就试人众,为长、戴者难以遍阅试卷。今来每月私试多不过三百人以上,长、戴依贡举条例锁院考校,亦自不难。兼又临期入院放榜,一时所见,或未详尽。今乞向去私试,如遇就试人多,即长、戴同共在内,更不先出。如遇就试人少,即长、贰先放榜一日入院,明日拆号,庶几可以仔细看阅。从之。


  何澹任右谏议大夫后,继续就学政领域谏言。宋淳熙十六年(1189)九月二十一日,上《乞改试期奏》(见《宋会要辑稿·选举一》):


  右谏议大夫何澹言:窃惟国家三岁一举士,事体不轻。四方士子,冲冒严寒,引试之时,春令尚浅,间遇风雪,则笔砚冰冻,终日呵笔,书字不成,纵有长才,莫克展布,年高之人,至有不能终场者。今欲展半月,定以二月一日引试。从之。


  把贡试时间延后半月,避开天寒地冻,让南方士子和年长者从容应试。就像现在把高考时间提前一个月,避开暑天的热。又如《乞省试年分太学公试令赴别院收试奏》(见《宋会要辑稿·崇一》)载:


  (淳熙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右谏议大夫何言:窃见朝廷以舍法取士,太学公试乃外舍士子升进之阶,利害不细。常年则与铨试同在太院锁院,每遇省试年分,则铨试多在中夏,日子太迟,于是附试于省试之后,而就太院别委官以考之。所委官往往以省试为重,以公试为轻。又其披阅省试文卷之余,精力各以疲惫,日子又复迫促,未免卤葬,以求毕事。缘此,前后士子多不惬服。欲望今后省试年分,所有太学公试,令赴别院收试。庶几考官专精,升黜惟允。契勘省试别院卷子不多,例是先期开院,今若就考公试,实不相妨。又来春大院免解赴省之人,异于常年,重以考校公试,力愈不给,必致两有所害。移附别院,尤为允当。从之。


  何澹的谏言大都针对弊政,如《乞议事不得愆期奏》(见《宋会要辑稿·仪制七》),直言办事拖拉、相互推诿之不可:


  (淳熙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右谏议大夫何言:窃见近日以来,有得旨而集议者,有得旨而详议者,有得旨而看详者,有得旨而荐举者,往往多无限期,听其自迟而自速。臣僚章奏,不无可采,而下之有司,即不闻报,况敢望其施行。然则何责乎外路供报之稽缓哉!乞今后有旨或集议,或详议,或条具,或荐举,与夫看详、相度、稽考之类,并令中书随事斟酌,以为期限之迟速,使有考焉。事干众者,御史台先期催促,勿使违限。下有司者都司逐时检举,不得想期,则诏令不为虚文,而中外莫敢玩习矣。从之。


  在吏治方面,何澹多有谏言,如官员调动太频繁、重文轻武、官员升迁毁法破例等,如《乞勿辄更长吏奏》(见《宋会要辑稿·职官六O》)载:


  绍熙元年正月九日,右谏议大夫何澹言:今日吏治之害,在于更易之太频。乞诏三省,自非甚不得已,勿辄更易,正使欲加擢用,俟其任满,固亦未晚。至若知县,则须满三考乃听审察及行召除。庶几官宿其业,民安其政,其人得以究其功能,所至亦可少宽事力。从之。


  何澹还就人才选拔提出谏言,上呈《乞上亲自拔擢人材奏》,《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五》记载:


  (绍熙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御史中丞何言:窃见寿在御,每因监司有阙,于少监而下亲自拔擢,人人感励,号为称职。近日监司适有虚员,亦有阙次不远者,愿陛下出自圣意,择朝臣之久次而人材为众所推许者,分遗以往,以为初政特达之举,以重诸道按察之权。


  台谏的主要职责是纠察百官,何澹不畏权势,不私情,用今天的话讲是老虎苍蝇一起打。何澹奏劾过周必大、王等宰执,也奏劾过陆游等中下级官员。《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记载:


  (淳熙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诏礼部郎中陆游、大理寺丞李端友、秘书省正字吴镒并放罢。以谏议大夫何澹论游前后屡遭白简,所至有污秽之迹;端友凡所历任,略无善状;镒轻薄浮躁,专以口吻劫持为事,故有是命。


  陆游与处州丽水县的姜特立、王信,青田的蒋继周等朝中官员交好,但何澹并未因此而徇私。何澹还劾罢了辛弃疾,《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记载:


  (庆元元年十月)二十六日,前知汉州张续罢祠禄,降授秘阁修撰、知福州辛弃疾与落职,知郢州曾三聘、知南剑州黄瀚并与宫观。御史中丞何澹言:“缩累以受金见之白简,拭得郡,贪污如故。弃疾酷虐裒敛,掩帮藏为私家之物,席卷福州,为之一空。三聘居乡则谋人田产,立朝则专事唇吻。瀚入仕并无资历,贪缘竟攘见次,破坏成法。”

  辛弃疾与何澹的堂姑父郑汝谐交好,此前辛弃疾已经两次被黜,何完全可以网开一面,但他职责所在,以大局为重。

  居乡期间,何澹是一位“义士”。自宋开禧元年(1205)九月至宋嘉定十二年(1219)十二月,除宋嘉定元年(1208)八月至宋嘉定二年(1209)六月知建康军府事外,何澹奉祠居处州府城。

  从今天回顾历史,何澹居乡期间,有两件事可谓遗爱桑。

  一是修建通济堰坝,改木筱坝为石坝。

  通济堰坝位于今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堰头村松阴溪上,始建于南朝萧梁天监四年(505),是浙江省最古老的大型水利工程。1962年被列为浙江省省级文保单位;2001年,被列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人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宋开禧元年九月,何澹辞免移知隆兴府,以观文殿学士提举临安洞霄宫,回处州奉祠家居。是年冬,何澹修筑通济堰坝,改木为石。自何修建后,通济堰一百三十多年永固。元以后修建,都以何澹的方式修筑。

  二是撰《龙泉县志序》。

  何偶生有二女,长女嫁潘桧。潘桧,丽水县吾古人,父亲潘叔豹,宋淳熙八年(1181)进士,知万州。潘桧以荫入仕,历任龙泉县丞、绍兴军府通判。宋嘉定初年潘桧任龙泉县丞,与知县林应辰一起倡修首部《龙泉县志》。何澹应邀撰写序言(见明成化《处州府志》):


  郡国有志,始于成周。大司徒、职方氏皆掌焉,其严且详如是。今天下郡邑皆有之,往往详于郡而略于邑。邑有人民、社稷,与其山川所宜,风俗所尚,人物所出,顾略焉,可乎?略其小者可也,略其壮者可乎?邑之隶括苍者七,而龙泉为壮。旧志疏略,十遗七八,漫不可考。邑宰林君应辰与邑丞潘君桧病焉,约以公余,力加会种。潘君旁搜博取,逾年将就,秩满,不得竟以授林君,芟烦撮要,订讹补漏,且择邑之士,尽其力之所至,厘为六卷,书始告备。会林君亦迫替,属余为序,使来者有考。余谓二君子既相与,善治其邑,又能排倥偬以成其邑之志,以遗后人,且使其邑之增重,岂刀笔吏之所能办?


  何澹的这篇序收入《安溪清源郡何氏宗谱》,文末有“嘉定二年南至谨序”。宋嘉定二年(1209)六月二十八日,母亲石氏在何知建康军兼江淮制置大使的官舍去世,十月一日,何澹安葬石氏于丽水县堰山并亲撰《何偶妻石氏圹志》(见《处州金石》上册):


  ……女一人,长适儒林郎、前处州龙泉县丞桧……

  也就是说,潘桧是何澹的妹夫,宋嘉定二年十月时,已离任龙泉县丞他手里未编撰完成的《龙泉县志》由县令林应辰接手续编。何因母丧回处州,即将离任龙泉县令的林应辰请何澹为编好的《龙泉县志》写序。




【传略一】



  何琬,字子温,龙泉人。皇祐进士,七历监司。神宗尝疏其名于屏曰:政事何琬,文章叶涛。后官至龙图阁学士。


【志载一】



  清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七。《人物·循吏》


【传略二】



  何执中,字伯通,龙泉人。熙宁进士,历官吏部尚书,大观间,特进尚书左仆射,会正官名,改太宰,进少傅秩,加少师,进荣国公。宣和间,进封清源郡王,谥正献。


【志载二】



  清光绪《处州府志》卷一八《人物·经济》


【传略三】



  何志同,字彦时。元祐进士,调钱塘尉,迁合肥丞,人为中都官,校雠麟阁。靖康二年,金犯颍昌,守臣曾开惧甚。宰相以志同代之,至郡旬日,金骑大集。志同淬励士众,力抗御,众皆死战,凡五十日。会金骁将宗弼以数万敌至,势不敌,乃挺身出城,招散亡以图恢复。时康王以大元帅开府济州,志同率壮士三十骑赴之见王,密陈宗社大计,请于南都兴王之地正位号,以率天下。及王移驻南都,复申前说。从之,以志同摄应天府。


【志载三】



  清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七四《武功》


【传略四】



  何侑,字德器,龙泉人。以恩补将仕郎,累擢大理寺丞,出知漳州,代还,寻除江南东路茶盐司。公勤廉正,人仕二十余年,多著绩用。曾作《天爵铭》《吏治戒》并《叹习》一篇,皆中薄俗,又裒次之为《家集》五十卷,有《览古史断》二卷,自号存斋。寓居于霅川。(有删节)


【志载四】



  清光绪《处州府志》卷一八《人物·经济》


【传略五】



  何澹,字自然,龙泉人。乾道间,中礼部第二。历官御史中丞、参知政事,奉祠禄闲居十余年。宁宗以其旧学,眷遇甚厚。长子处仁,知袁州。处们三子宗姚,与贾似道不合,遂家居,转官至奉直大夫。从子处久,居郡城碧湖玉溪,修筑堰堤,功绩甚大。


【志载五】



  清光绪《处州府志》卷一八《人物·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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