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例酒驾的背后都是“心存侥幸”
“已经夜深人静了,他们不会查酒驾的”
“我没喝醉,完全在控制之内”
“我开车走小路,肯定不会有交警查”
“就喝了一点,也没上脸,没得事”
“休息好一会儿了,没事的”
酒后还想开车的你要注意了
夜幕降临
彭阳交警夜查酒驾行动持续中
警力更充足、检查点更多
为深入推进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12月6日,彭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坚持严查酒驾不放松,全力预防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行动中,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科学安排部署警力,在城区主要路段路口设置临时执勤点位,针对酒驾醉驾反复性和顽固性特点,采取灵活变换整治地点、流动巡逻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驾驶人逐一进行酒精吹气检测,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处理一起,积极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执勤民辅警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耐心地向过往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坚持教育与惩处并重,引导驾驶人拒绝酒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饮酒驾驶违法
醉酒驾驶犯罪
判断和操作能力减弱: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容易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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