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社区地处东二环路外侧,东接成龙路,南接东光街,西接锦华路,北接二环路东五段,面积约0.31平方公里,所辖21个居民院落(其中:物业管理小区8个,老旧自管院落9个,单位管理院落4个)共4333户,辖区内现常住人口约1.2万人。
按照成都市、锦江区关于社区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前期党组织提议、意见征集、居民议事会民主决议等程序通过,初步拟定在年度专项保障资金中使用2.99万元委托第三方在社区开展项目,现公布如下:
(1)协助组织开展社区保障资金项目征集、评审、评估、协调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督导、项目成效总结、档案收集等。(2)用于社区召开保障资金相关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民需求调查、宣传动员等。4.项目指标:项目方案详细(明确活动内容及场次要求等)、资金预算合理、项目资料完善、评议结果合格。 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工商部门注册的一般企业或者被认证的社会企业,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三)承接机构若成立有党支部,需提供党建工作资料;(四)承接机构或具备条件的个人具备社区工作相关项目经验;1.登记注册证书(营业执照),申报项目内容须在营业执照的业务范围内。2.年检报告,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在申报前两年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最近两个年度检查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3.具备开展申报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有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交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4.具有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拥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能力。5.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二)项目申报书(具体方案、项目目标、资金使用方案及其他承诺事项)(三)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壹份,纸质资料壹式叁份(加盖鲜章)(一)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填写《项目申报书》,同时,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壹式叁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社区办公室。
(二)提交申报项目资料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日17:00之前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净居寺西街174号(永兴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