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总林长令
第4号
关于做好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8311”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做好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令》(甘肃省总林长令2024年第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监制:杨丽君 责编:肖 红
编辑:陈晓旭 校审:姚 琴
陇南市总林长令
第4号
关于做好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8311”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做好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令》(甘肃省总林长令2024年第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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