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惠州市省督反馈意见会精神,切实做好龙门县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梳理,集中力量做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1月8日上午,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了龙门县贯彻落实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惠州反馈意见会议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县委书记刘洪添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宇浩等县四套班子领导、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区场)党委(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专题会议及惠州市第二轮省督反馈意见会会议精神,通报了龙门县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问题情况,就下一步如何聚焦重点问题,强化责任落实整改进行了研究部署。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省第二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政治任务,以最佳状态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根据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涉及龙门县的问题,制订县党政领导整改包干责任清单,落实领导包干责任制,细化整改措施,明细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同时,举一反三,延伸扩展问题查找面,认真梳理排查举报案件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决不能走过场、打折扣,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严肃整改纪律,加强执纪监督。成立监督工作小组,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重点盯紧虚报、瞒报、造假等行为,严禁弄虚作假,避免出现失职渎职、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环境监管“网格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乡镇、街道、管委会环境保护日常监管的属地责任、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以常态化、长效化的日常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龙门良好生态环境。
来源/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
整理/惠州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