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吹鱼米乡 法护粮满仓——安乡县法院以新时代“枫桥经验”绘就一方“丰”景

政务   2024-11-05 19:00   湖南  

《湖南法治报》10月29日头版报道


安乡是洞庭湖区农业大县,是全国重要的粮、棉、油、鱼生产基地,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

时下,正是丰收季节,安乡一片色彩斑斓:金黄色的稻浪在微风中轻轻摇曳,鱼儿欢快地跳跃泛起层层涟漪,老百姓的脸上挂满了笑容……

近年来,安乡县法院董家垱法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精准对接涉农领域司法需求,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谱好联合解纷、矛盾预警、示范调解的“平安三部曲”,奏响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幸福乐章。


联合解纷出实招  守好村民鱼篓子


地处洞庭湖畔的安乡,河湖密布,鱼类资源十分丰富。目前,全县共有可养殖水面30万亩。全县围绕鳜鱼特色产业,着力打造着中国鳜鱼之乡。

“邓法官,你跟林泽勇代表、易站长都来了好几趟了,我相信你们,同意调解。”日前,董家垱法庭受理了一起群体性渔业承包纠纷案。

2016年,某村将村集体水面承包给郝某等8人用于养殖商品鱼,并签订了渔业承包合同。之后,郝某某等人却一直未按照合同支付承包费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村委会来到法庭起诉,要求郝某某支付承包款并归还村集体水面。

法庭接到诉状后,立即找到双方了解情况。原来,郝某某等渔民祖祖辈辈都以捕鱼为生。8年前,他们响应政府号召上岸置业,承包了村集体水面继续从事养殖商品鱼。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还没完全转变。

“我们打鱼几十年了,没听过还要给钱的。”看到法官上门,郝某某等人情绪激动。

董家垱法庭庭长邓锐心想,该案如果直接开庭或简单地一判了之,极有可能会激怒当事人,进而引发一些潜在风险。于是,法庭积极邀请县人大代表林泽勇、安乡县渔政管理站副站长易发勇共同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讲法理,人大代表讲事理,渔政管理站工作人员讲政策。通过数十次沟通,当事人的心结终于被解开。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圆满解决。

易发勇告诉记者:“调解过程中,法院还邀请了当地其他上岸渔民参加。各个部门共同释法说理,也让其他渔民心里有了谱。”

近年来,董家垱法庭不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引入人大代表联络站、水产养殖联络工作站、农业种植联络工作站,打造法庭+行业协会纠纷治理模式,凝聚合力,共寻纠纷更优解。

此外,在矛盾多发村(社区)设立巡回办案点,建立与司法所、村委会的长期联动机制,做到涉农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及时按下止纷键。同时,以无讼社区(村)创建为抓手,多次开展屋场恳谈会,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来,法庭诉前调解案件108件,参与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320起。


矛盾预警添新招  端稳村民果盘子


盛夏8月,安乡某阳光玫瑰葡萄产业基地内,一串串翠绿色的阳光玫瑰葡萄挂满枝头,沁人心脾。园内,果农忙得不亦乐乎。公路边,停满了采购商的车辆。

看到法官前来,葡萄园老板连连感谢:“我们村葡萄产业能有今天的发展,多亏了法庭的护航。”

近年来,安乡阳光玫瑰葡萄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法庭辖区葡萄种植户有5000多户,涉农涉果纠纷也日益增多。

2023年9月22日,水果商张某洪向果农张某友收购了39万元的葡萄。但在支付了18万元货款后,张某洪就联系不上了。无奈之下,张某友来到法庭起诉。收案后,邓锐发现,双方当事人在销售过程中竟没有签订合同。邓锐又走访多家葡萄园,发现不少农户都存在相同情况。有些仅通过微信聊天就达成了销售合意,导致纠纷发生时权责约定不明。

为了堵住这一漏洞,邓锐立即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当地政府指导成立阳光玫瑰葡萄农户行业协会,集结各方面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市场发展。同时,加强对农户法律培训服务,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

当地政府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表示将立马进行整改。后来,村里开会反省:“表面上看是合同不规范,实际上是法治意识不够强。”

“葡萄在销售过程中,要写清葡萄种类、单价等基本信息,不要只写总价,以免发生纠纷。”“合同里也要约定损耗谁来承担?”今年8月20日,炎炎烈日下,法庭干警走进某葡萄园,为果农详细讲解葡萄在种植、采摘、运输、售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同时,还为果农发放了水果销售合同样本。“有法官为我们撑腰,我们就安心了。”果农一边翻看合同样本一边高兴地说。

多年来,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进村普法活动。对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到源头预警、实质解纷。并以司法建议书的形式,延伸审判职能,靶向精准施策,推动涉农纠纷多元化解,为农民权益撑起法治盾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2021年来,法庭共发出司法建议8份,与党政部门合力化解矛盾和信访隐患500余个。


示范调解见真招  鼓起村民钱袋子


“说好了要卖给我的,你太不诚信了,明年我不会给你种子了。”“当时,我喊你们来收,你们隔了几天都没来。我怕你们不要了,就急卖了。怎么能全怪我们?”今年5月,法庭调解室内,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与农户雷某某、朱某某吵得不可开交。

2021年,该合作社与农户雷某某、朱某某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合作社免费为农户提供种子、肥料和技术。农作物成熟后,两人必须将该批农作物售卖给合作社。没想到两农户在农作物成熟后,售卖给了第三人。合作社一气之下,将两人诉至法院。

邓锐告诉记者,随着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发展,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较为普遍。这一模式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也能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当一方打破信用,可能会为这一模式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邓锐说,“这一纠纷既关乎权益保护,也关乎情感弥合。必须要通过调解修复信任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了让个案化解更好地促进规范经营,法庭将调解放在了村委会进行,邀请村干部和村民旁听。

“合作社+农户农业模式要实现良性循环,不仅需要合作社的规范经营管理,亦需要农户自觉遵守协议规定,双方齐心协力,共同提升农产品质量、产量及收入,达到和谐共赢的结果。”当天,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告诉大家诚信履约的重要性。

最后,两被告认识到守约的重要性,向原告公开道歉。原告也决定放弃对被告违约金的追偿,减轻被告的经济负担。

签订和解书后,法官又接受了村民就相关问题的法律咨询,进一步提升进村调解的附加值。

多年来,法庭始终坚持上门送法、就地办案,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致力于建立基层共治、组织善治、村民自治的乡村治理新模式,打造田间地头的人民法庭。同时,做好乡村文明的助推器,选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赡养、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例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审判,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并指导村规民约制定,促进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和谐、诚信友善的和谐风尚。

“麦浪滚滚、稻谷满仓是幸福生活的底气,也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庆全表示,“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服务乡村振兴、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让中国人端牢‘中国饭碗’的法治底色更亮、成色更足!”

来源:安乡县人民法院

转自“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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