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迎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成立四十周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景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
“讴歌时代华章 歌唱千景之谷”
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音乐制作机构、文艺团体、词曲专家及词曲爱好者均可参加,不限地域、年龄、职业。
作品要求
01
作品以“讴歌时代华章 歌唱千景之谷”为主题,突出新时代、新景谷、民族团结和谐共融,歌颂新时代社会主义,歌唱迈上新征程的新景谷。
02
作品内容包括赞美自然风光、民族文化和悠久的人文历史,表达对党,对祖国,对家乡的热爱之情,要求思想健康、旋律优美、风格新颖、易于传唱,并且贴近生活、贴近时代、主题鲜明。
03
作品形式不限,可以是民族、美声或通俗唱法,也可以是茶歌、山歌、酒歌,可以是独唱、重唱或合唱形式。
04
选送作品数量不限,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作品及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05
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创作者拥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06
参赛作品必须是完整的歌曲作品,单独提供词作或曲谱的作品不列入评选;作品必须同时报送原唱小样、伴奏小样和电子版正规曲谱,不单独接受曲谱或无谱小样,音频格式为wav,同时还需报送该作品文字简介(200字以内)。
征集时间及范围
时间:
2024年11月4日-12月4日
范围:
2016年-2024年间创作作品,未出
版发行的原创歌曲。
评选原则及程序
评选原则
报送作品经初评,择优入围复评。
评选程序
本次大赛的作品评选将聘请市、县著名词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
作品补助
本次评选不设等次,终评入围歌曲作品每首奖励5000元。
报送方式
填报《景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景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授权及承诺书》,会同作品报送至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及电话:
李凡:13508790745
邱世艳:15008748584
邮箱:ynjgwhj@163.com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4日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和评审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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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 | 康莞悦
审核 | 李光耀 李元
运维 | 云报集团·文旅头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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