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建议死刑
1992年12月22日,年仅9岁的男孩李焕平光着脚丫被自己称作“姐夫”的易某华(又名“易某青”)从学校带走,消失在一片甘蔗林中。两个月后,一具疑似李焕平的尸体在林中被发现。
案发后,嫌犯易某华潜逃。遭受丧子之痛的李家,则陷入分崩离析。此前一年,李焕平的父母将三个女儿和李焕平带到了广东省湛江市生活,李焕平的四姐李海玉留在湖南上小学。
起初,李海玉以为弟弟被“易某青”拐走了,她并不知道李焕平已经遇害。1997年,初中辍学的李海玉开始四处打工,踏上“寻弟”之路。她在2015年发现了“易某青”的下落。当时,“易某青”的用名为易某华,其不仅组建了家庭,还做起了生意。李海玉花了三年多时间确认对方身份,并在之后将线索提供给警方。
2020年5月,易某华归案。然而命运捉弄,由于当年的部分案卷已丢失,且事发多年,未找到当年发现的遗体,无法认定当年发现的尸体是李焕平,已认罪的易某华再次“逍遥法外”。直至2022年11月,案件才有实质进展。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李海玉的申诉后认为,该案在立案复查过程中补充了部分新证据,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易某华杀害李焕平的犯罪事实。广东省检将案件移交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2024年2月,易某华被核准追诉。
2024年11月1日,该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中国新闻周刊从李海玉的代理律师王文广处获悉,易某华被起诉犯故意杀人罪,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易某华当庭翻供,称事情是个意外。“他说当时路过一个水沟,李焕平在跳过去的时候滑倒,正好滑倒在他的刀上。”
据王文广介绍,庭上公诉机关认为嫌疑人态度不好,案件事实清楚、影响恶劣,建议对其判决死刑,本案将择期宣判。
疑为报复雇主捅杀9岁男孩
李海玉一家是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人。
彼时,李海玉的父母在湛江市迈车坎村经营着自家承包的果园和农田。李父的好友官某东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自称离家出走的“易某青”与李海玉父母相遇,并以老乡相称。在“易某青”的恳求下,李海玉父母将其留在自家的果园当帮工。
李父曾有意将自己的一个女儿嫁给“易某青”,因此李焕平也随家里人称“易某青”为姐夫。
然而仅一月余,双方便发生了冲突。
起诉书记载,1992年12月22日上午,易某华(“易某青”)与被害人李焕平的父亲李中祥因工资纠纷,到雷州市北河镇鹅感村李中祥住处讨要工钱未果,双方发生争吵,经他人劝阻后易某华离开。
当天下午,易某华到李焕平就读的雷州市北河镇迈车坎村小学,借口李焕平需回家看望生病的母亲,将李焕平从学校带离。随后,易某华将李焕平带到迈车坎村村前池塘的一甘蔗园内,持刀捅刺李焕平左胸部等部位致其死亡。
随后,易某华潜逃,直至2020年5月被抓获归案。到案后,他认罪并表达了忏悔。
然而,由于当年的部分案卷已丢失,且事发多年,未找到当年发现的遗体,无法认定当年发现的尸骨即李焕平。2021年2月,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对易某华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官某东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当年发现尸骨后,因担心葬在本地会有村民埋怨,他受李父委托把该尸骨葬到了鹅感村马路边的一处树林里,装在一个泡菜坛子中,埋得不深,也没有立碑。李父曾表示之后要把该尸骨带回湖南老家安葬,但最终不知为何没有成行。
2020年7月8日,当地公安在官某东的指引下,前往雷州市鹅感新村村前的马路边树林里挖掘李焕平的尸骨。但时隔多年,埋尸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树已经不是原来的树,路边还修了一些房子,因此搜寻未果。
湛江检察院认为,李焕平下落不明,认定其死亡的证据不足。李焕平被易某华杀害只有易某华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当年发现的尸体死因不明,现场勘查笔录、照片、尸检鉴定及现场提取的刀具均已丢失。
之后,由于该案在立案复查过程中补充了部分新证据,2024年2月,易某华被核准追诉。
2024年11月1日,该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中国新闻周刊从李海玉的代理律师王文广处获悉,易某华当庭翻供,也没有道歉。
“他说事情的发生是个意外,当时路过一个水沟,李焕平在跳过去的时候滑倒,正好滑倒在他刀上。”王文广说,易某华还表示,自己当时年轻不懂事,因为害怕,选择了潜逃。易某华还否认首次归案未被起诉后曾对李海玉进行恐吓。
王文广拒绝介绍该案在立案复查过程中补充了哪些新证据,但称证据都是合法取得。
据他介绍,庭上公诉机关认为嫌疑人态度不好,案件事实清楚、影响恶劣,建议对易某华判决死刑,本案将择期宣判。
李海玉带着父亲遗像重返当年埋尸处祭拜
温馨的一家分崩离析
李海玉称,弟弟和“易某青”曾是短暂的“好朋友”。
“我弟弟从小教育就好,很懂事,嘴又乖,还经常在村庄借米给‘易某青’煮饭吃。”李海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1993年2月,有村民在学校附近不足一公里的甘蔗地发现了一具尸体,尸身高度腐烂。但凭借着其身上所着衣物以及右手拇指的弯曲特征,李海玉家人因此认定该遗体便是李焕平。
刑警队出具的报告显示,死者年约九岁,男性,身高160厘米。据官某东回忆,该尸首被发现时已几乎只剩尸骨,法医现场勘验后,曾表示该尸体骨骼有多处被利器损伤的痕迹。
勘验完毕后,遗体被交给了李海玉家人,随后便由官某东带到北和镇鹅感村马路边的树林安葬。
弟弟出事后,姐姐们对父亲有了怨念,李海玉和妹妹也无法专心向学,父亲放弃了柑橘园的生意外出务工,母亲的身子日渐病重,原本温馨的一家分崩离析。
但那时,李海玉并不知道弟弟已经遇害,她以为弟弟是被“易某青”拐走了。直到2020年5月“易某青”被捕后她才确信,父亲和三个姐姐怕她和母亲承受不住打击,隐瞒了实情。
当时的她一心只想找到弟弟。在她看来,只要找回弟弟,家里就可以回归正常。上初一时,李海玉辍学外出打工,并独自“寻弟”。
李海玉曾组建自己的家庭,但终究没有维持下去,两个女儿也交由前夫抚养。这期间,她也时而听说弟弟早已遇害,但并不相信。
事发后,李海玉的家人曾多次前往“易某青”的老家寻人,但被告知易已失踪或已死亡,始终不见其人。
2012年,李海玉在广州打工期间,从与“易某青”同村的另一村民处获悉,“易某青”并未死亡,而是改名去了浙江某地。
2014年,李海玉的父亲离世,给她留下了几页遗书。遗书中,父亲让她一定要找到“易某青”。
只要找到“易某青”就能找回弟弟,李海玉心想。
网聊三年确认嫌犯身份
李海玉曾多次前往湖南新宁,在“易某青”的老家蹲守。2016年左右,李海玉终于在“易某青”家附近发现了他的身影。“看着和我父亲描述的外貌特别像。”李海玉试探性地叫了对方一句“易老板”,得到回应。
然而,“易某青”此时的用名为易某华。李海玉不敢打草惊蛇,她伪装了自己的身份,谎称自己和丈夫以前曾在易某华处谋过生计,想再和他讨点活干,因此要到了对方的手机号。
为了证明“易某青”即“易某华”,她不间断地在网上与他聊了三年多时间,一是让对方亲口承认自己即“易某青”;二是掌握对方的动向。
直至2019年3月5日,易某华在微信上承认,“易某青”是他在学校读书时候用的名字,“两个名字,就是一个人”。
2020年5月22日,在李海玉的协助下,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易某青”被刑事拘留。警方随后查明,“易某青”的真实身份为易某华。
易某华归案后,当地媒体曾就该案披露更多细节。该案被列为全国公安机关“云剑2020”命案积案攻坚行动湛江市公安机关第一批目标案件。
易某华落网时照片
据报道,办案民警风尘仆仆地驱车赶到桂林市永福县。民警在当地一家农资公司门口发现一辆“湘E”牌的五菱面包车。大门敞开,里面几个男人正在打牌,其中一个正对门口的男人正是易某华。
易某华自述作案后他并未即刻离开湛江,而是隐姓埋名辗转在雷州多个甘蔗园打工,“每次听到警笛声响,他都会被吓破胆,顾不上领取工资,拔腿就跑”。
逃离雷州后,他跑到云贵川一带山区做起了流浪汉,靠翻捡垃圾觅食,累了就倒头睡在山里。就这样过了七八年,他才结束流浪生活回到湖南结婚生子。婚后,易某华还拉起了一支小施工队,承接木工活计。
开庭前,今年47岁的李海玉剃掉了有些斑白的头发。她带着父亲的遗照,决心为弟弟讨个公道。这一路,她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两次差点被拐卖。这一天,她等了太久。
运营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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