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我会决定:
一、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二、对徐健、刘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
三、对鲍晨钦、李挺、宁鸿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曹成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或公司),住所: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健,男,1965年8月出生,时任锦州港董事长,住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刘辉,男,1971年4月出生,时任锦州港副董事长、总经理,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国投)董事长,住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鲍晨钦,女,1972年3月出生,时任锦州港董事、锦国投副总经理,住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李挺,女,1974年4月出生,时任锦州港财务总监,住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宁鸿鹏,男,1966年11月出生,时任锦州港副总经理,住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曹成,男,1977年9月出生,时任锦州港副总经理,住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锦州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锦州港、徐健、刘辉、鲍晨钦、李挺、宁鸿鹏、曹成的要求,我会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前述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锦州港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境)、上海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鸿)、宁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朗逸)、宁波百荣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荣)、重庆岳城川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岳城川聚)、上海盛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丰聚益尚)等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二、锦州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情况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与上述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其中,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120,276,859.08元,虚增营业成本2,099,567,800.35元,虚增利润总额20,709,058.73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47,122,916.18元,虚增营业成本3,908,124,086.94元,虚增利润总额38,998,829.24元。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481,637,365.23元,虚增成本2,437,479,939.72元,虚增利润总额44,157,425.51元。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75,113,954.95元,虚增利润总额75,113,954.95元。时任董事长徐健和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是锦州港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鲍晨钦、时任财务总监李挺、时任副总经理宁鸿鹏、时任副总经理曹成是锦州港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上述违法事实,有锦州港相关公告、财务报告、情况说明、工商资料、财务资料、合同文件、银行流水、相关客户和供应商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锦州港披露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徐健、刘辉、鲍晨钦、李挺、宁鸿鹏、曹成未勤勉尽责,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锦州港、徐健、刘辉、鲍晨钦、李挺、宁鸿鹏、曹成在听证过程中提交了申辩意见和证据,请求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经复核,我会认为相关申辩理由不成立,对当事人申辩意见不予采纳。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我会决定:一、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二、对徐健、刘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三、对鲍晨钦、李挺、宁鸿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徐健、刘辉违法行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会决定:对徐健、刘辉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人脸识别假护照,上海金融大佬境外落网!
刚从国泰君安跳槽到海通的某团队惨了!
合并后马上大规模裁员?
国泰君安和海通合并,最尴尬的莫过于刚刚从国泰君安跳槽去海通的那一批人了。
之前就有粉丝朋友爆料过,国泰君安某部门集体跳槽,走了三分之二,下家就是海通,似乎跳槽的时候还略有不愉快。现在突然这么一合并,原来的领导又重新成了领导,今后如何面对?
另外有粉丝朋友称合并后两家券商相同的职能部门会进行人员精简,比如投行部可能会裁撤1000人左右,但是尚无官方说法证实此事。投行事儿哥觉得,就算不合并,按现在这种情况,两家合计裁员个大几百人也是很正常的,无非是合并后,话事人不同了,原本计划想裁A,现在说不定改成裁B了。
又一银行领导在办公室被刺身亡
伤者为H银行网点的领导,其伤势严重,胸腹被捅刺多刀,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案子是上午八点多发生的,那时候银行还没有正式对外开门,基本可以确定是银行内部的行凶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上个月,HD银行董事长在办公室里被一个刚被裁员的员工捅死。1、沪上一家大型券商投行员工:本月内,公司曾对投行部门内部调整过一次薪资,去年的年终奖也暂未发放。总体调整幅度不大,有人降,但也有人涨;不过,目前行业内投行整体降薪,对后续薪资的预期也不乐观。。2、另一家头部券商投行员工【这个应该是gtja的】:本次降薪后到手部分少了50%,有的甚至不足万元,涉及VP及以下级别的员工,本次降薪暂时不涉及债权部门,仅涉及股权业务。3、华北一头部券商总部股权承做员工【感觉华北券商说的是75司,不知道发公工资时间能对上不】:上周本月的工资到手了,直接回到了10年前入职的工资水平,有一些同行大概降了70%。4、一华东腰部券商投行员工:目前工作三年,A级,最近一次发薪到手不到6000,就连去年奖金都没到手。同一部门三证齐全的保代已经成功转型做董秘了,我也准备考公。==【猜测是是df】知情人士透露,高盛集团计划在全球范围内裁员超过1300人,作为低绩效员工淘汰计划的一部分。这次裁员预计将占高盛2024年员工总数的3%至4%。2023年以来,全球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因资本市场波动和利率快速上升而面临盈利压力,纷纷宣布裁员。华尔街六大行报告显示,2023年,除摩根大通外,美国银行、富国银行、花旗银行、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均有裁员,其中富国银行的全球员工人数减少1.2万人,花旗集团裁员5000人,摩根士丹利裁员4800人,美国银行裁员4000人,高盛裁员3200人。总体来看,华尔街大行在2023年裁员人数接近3万人。
头部投行董事长,离奇身亡
近日,在地中海的一次悲剧性事件中,一艘豪华游艇遭遇风暴而沉没,引起了全球的广泛关注和哀悼。英国的"贝叶斯"号游艇在西西里岛附近海域遭遇不幸,导致包括金融界重量级人物和科技界精英在内的多人遇难。
70岁的乔纳森·布鲁默,摩根士丹利国际的董事长,以及他的妻子朱迪,在这场灾难中不幸丧生。此外,被誉为"英国比尔·盖茨"的软件技术企业家迈克·林奇,以及他的几位朋友和家人,包括高伟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克里斯·莫维洛和他的妻子内达,也未能幸免于难。目前,林奇的女儿汉娜仍然失踪,搜救工作正在进行中。
这艘造价高达1400万英镑的超级游艇由意大利Perini Navi公司制造,其设计灵感来源于林奇博士论文中的"贝叶斯定理"。尽管"贝叶斯"号配备了顶级的设施和安全设备,但在风暴的猛烈袭击下,它在短短16分钟内沉没,令业界专家感到困惑。
意大利海洋集团的首席执行官乔瓦尼·科斯坦蒂诺对这一事件表示震惊和悲痛,他认为,如果船员们遵循了正确的安全程序,这艘被誉为"永不沉没"的游艇本应能够抵御风暴。目前,针对这场事故的调查正在进行中。
林奇此前因将科技公司Autonomy以110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惠普而卷入一场法律纠纷。尽管他在2024年6月被宣告无罪,但这场胜利的代价是惨重的。林奇一直坚称,Autonomy的失败是由于惠普的管理不善,而非任何欺诈行为。
这起悲剧不仅夺走了多位杰出人士的生命,也让人们对于海上安全和豪华游艇的抗灾能力提出了质疑。随着调查的深入,希望能为这起事件找到答案,同时也为遇难者家属带来一些安慰。
某券商投行部总经理被降薪:月薪从30万直降到2万
20××年2月1日,TC入职某证券公司,入职时岗位为总裁助理及投资银行总部经理,月工资为300000元。工资分项为基本工资60000元、岗位工资90000元和绩效工资150000元。20××年7月17日,某证券公司董事会作出免除TC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决定,同时聘任其为风险管理总部高级顾问,添财被免除行政副总裁、首席风险官、执委会委员职务。按照某证券公司员工薪资标准表,添财的月工资调整为57500元。因高级顾问职务为专项工作,20××年4月1日以后某证券公司未为添财安排从事其他新工作,且自同日起调整添财的月工资为20000元。 20××年7月11日,TC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1、某证券公司支付添财工资差额40500元;2、某证券公司支付添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79411元;3、驳回添财的其他申请请求。内部人士爆料十亿银行存款失踪内幕:
某金融机构裁员引发血案
某券商被现场检查,动用了金属检测仪,查微信聊天记录:
某券商被监管机构现场检查:
1、金属检测仪随时随地扫,侦测券商员工有无藏匿备用手机:
2、直接检查券商员工手机的微信聊天记录;
3、直接打开券商员工手机上的淘宝、京东、抖音软件,看软件注册绑定的手机号是不是报备给监管机构的手机号。
中年男被裁后有多惨:老婆直接改口称前夫
中信证券追讨离职员工的奖金,败诉了
来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披露,当事人马先生于20**年2月11日入职中信证券北京紫竹院路营业部,20**年3月14日调入中信证券北京远大路营业部,担任客户经理。20**年10月17日,马先生从中信证券离职。
除客户经理的本职工作外,马先生还以团队成员身份,参与了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两个财务顾问项目。相关文件显示,至少还有一位来自紫竹院营业部的理财顾问,参与了贵安开投项目并获得了提成。
经过起草单位、总部部门、会签单位的领导审批同意,他分到了“贵安开投”和“怀化工投”两个项目总额50.83万元的提成。
一审法院认为:首先,中信证券远大路营业部发放项目提成经过了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其次,中信证券提举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未参与贵安开投项目和怀化工投项目的业务协作,不能证明系违规获取项目提成。
为此,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同样认为,发放项目提成系经过了公司领导审批;负有举证责任的中信证券远大路营业部,未能提交充足的证据证明违规申领。
今年,北京一中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金融从业人员蹲厕所太久被开除:
“他挂了电话,说下去买烟,没有走楼梯,也没有坐电梯”:
头部基金公司员工跳槽去了幼儿园:
内部线报:最新IPO窗口指导
银行员工请婚假被行长怒骂:你是什么东西还敢请假
头部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上班时间偷偷送外卖,不幸遭遇车祸:
投行从业人员想办理信用卡直接被拒了,因为属于不稳定行业:
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连续挂牌满12个月是指前次挂牌连续满12个月或本次连续挂牌满12个月。√ 挂牌满12个月的计算标准: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之日至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审议会议之日。●初步审核无异议待提交上市委审议,但挂牌不足12个月的,保荐机构做好中止审核申请,避免审限超期。√ 对于挂牌尚未满12个月但符合其他发行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的发行人,北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将通过公开问询等形式告知发行人做好上市委员会审议准备工作,保荐机构需要协助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申请中止审核等工作。上市委审议前,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按照要求履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 对于有意原在挂牌后立即启动发行上市申报的申请挂牌公司,保荐机构需要与发行人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充分沟通统筹做好挂牌推荐与发行上市保荐尽职调查、申报文件编制等工作的有序衔接。●鼓励保荐机构协助发行人用好申报前沟通咨询、挂牌上市直联审核监管等机制安排,切实提高项目申报与审核质效√ 最近两年内接受过现场检查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其申请在北交所公开发行上市的,验收机构在辅导验收时可以豁免适用《首发辅导监管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有关规定,不再开展现场工作,可以非现场方式完成验收工作。前期现场检查过程中获取或形成的材料可在验收时参考。√ 新三板基础层公司,或者已提交申请拟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均可以申请北交所辅导备案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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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事儿哥简介:985工科男;十二年四大+投行工作经历;通过了注册会计师全科考试、国家司法考试、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20万+爆款连载小说《一入投行深似海,从此亲朋是路人》作者。欢迎大家点击关注投行事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