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刘小姐攒了好几年的钱,终于凑够了45万,准备给自己买辆心仪已久的奔驰。她美滋滋地想着,等提了车,就开着兜兜风,再发个朋友圈炫耀一下。
谁曾想,这车还没开出4S店的大门,就给她来了个"开门红"。这事儿一出,可把周围的人都惊呆了,大伙儿纷纷说:"这4S店也太不是东西了吧!"
话说那天,刘小姐穿得漂漂亮亮的去提车。刚到4S店门口,就看见几个店员围在她的新车旁叽叽喳喳的。她心里一紧,赶紧跑过去一看,好家伙,车头凹进去一大块,跟被人揍了似的。
原来是4S店的一个毛手毛脚的员工,开着别人的车不小心就把刘小姐的新车给撞了。这下可好,刘小姐的车还没开出门就"挂彩"了。
4S店的人也慌了神,二话不说就把车拉去修,说是修好了就给刘小姐。刘小姐一听就不乐意了:"这可是新车啊,修过的哪能要?要么退车,要么换新的!"
可4S店的经理一听这话,眼珠子一转,说了句让刘小姐差点儿气晕过去的话:"这车已经是你的了,你不要可以卖给别人啊。"
刘小姐一听,这不是耍无赖吗?45万买的新车,还没开出门就成二手的了?这不是欺负人吗?
她一气之下,决定把4S店告上法庭,非得讨个说法不可。
到了法院,法官听完两边的陈述,眉头都皱成了川字。
法官说:"按《民法典》的规定,东西是从交付那会儿开始转移所有权的。刘小姐这车还没正式交付呢,就出了问题,所以这会儿车子的所有权还在4S店手里。"
接着,法官又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卖东西的人得保证东西是安全的,有问题得跟买家说清楚。4S店这么做,明显是没尽到责任。"
最后,法官拍了拍桌子说:"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刘小姐要求退车或换车,这要求是合理的。"
4S店的人听完,脸都绿了。最后,经法院调解,刘小姐同意开走车辆,但是4s店必须承担维修费用,并且还要补偿给刘小姐5万元。
这事儿一出,可给4S店上了一课。做生意可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得为消费者着想,这样才能长久发展。
刘小姐拿到赔偿后,心里的气总算是消了。她对身边的朋友说:"遇到不公平的事,咱可不能怕,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这案子不仅是刘小姐个人的胜利,更是给所有消费者提了个醒。买东西时遇到问题,可不能忍气吞声,得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各位看官,你们觉得这事儿4S店处理得对不对?要是你遇到这种情况,又会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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