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乡“两个全力”保障食品安全

2024-11-29 14:53   云南  

11月以来,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多举措并抓食品安全,落实“四个最严”有力,力保群众吃“放心肉”,为散装白酒贴“放心签”。

全力整治肉类市场。自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瓦房乡部署全乡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现场核查处置,严查肉类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贮存场所环境、是否存在使用“生鲜灯”等情况,检查鲜肉经营户售卖的猪肉是否具有“两证两章”,确保肉类来源合法、去向明晰,全程可追溯;对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开展随机抽检,检测肉类是否含有瘦肉精、农兽药残留、调料是否添加大麻等情况;检查过程中向消费者和经营户发放宣传单,强化肉类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引导经营者在合法合规渠道进货,切实履行肉类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全力强化白酒销售监管。为强化散装白酒销售监管,规范散装白酒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辖区内2家从事散装白酒生产加工的小作坊、5家销售散装白酒的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全乡散装白酒销售监管工作,通过一要求、二核对、三查看、四禁止的方式,强化全乡散装白酒销售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一要求”即要求散装白酒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我乡散装白酒销售安全。“二核对”即核对散装白酒销售者的生产经营资质、进货凭证、购销台账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或未经检验或检测不合格的散装白酒,确保白酒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三查”即查看散装白酒储存容器材质是否符合食品级安全标准,查看容器上标签标识是否清晰完整无修改,查看白酒加工、经营场所和原料存储仓库是否安全、卫生、无毒害。“四禁止”即禁止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假冒伪劣的白酒,禁止私自拆开注酒口封条和铅封,禁止以流动摊贩形式贩卖散白酒,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白酒。


供稿:瞿艳双

编辑:兰永佳

审核:李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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