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9月4日晚上,徐某驾驶摩托车搭载朋友潘某沿宜兴市周铁镇公路行驶,至某设备公司门口时,与从公司中跑出的狗相撞,导致车辆翻倒,徐某及潘某双双受伤。
事故发生后,交警经过调查得知,引发事故的狗是一条流浪狗,长期接受设备公司员工王某的投喂。90后小伙王某,平日爱护小动物,公司周边有不少流浪狗,王某出于爱心在公司内主动投喂。久而久之,前来接受投喂的流浪狗越来越多,有十多条,王某风雨无阻坚持每天投喂。最终,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调解结果
法官说法
爱心之举并无过错,但饲养者应尽好相应的管理职责。爱心人士较为固定的投喂行为不可避免地会让动物产生食物依赖,易导致流浪动物聚集,长期生活在特定区域之中。而投喂人对流浪动物的控制力又较低,势必会增大特定区域内公共环境的危险性。因此,在定点投喂人与流浪动物之间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情况下,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定点投喂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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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兴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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