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佳县县委统战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县无党派(代表)人士认定工作的通知

政务   2024-11-19 19:05   陕西  


中共佳县县委统战部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县无党派(代表)

人士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佳州街道办,县委和县级国家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才储备工作,按照工作安排,近期将在全县范围开展2024年度无党派人士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统战部长会议精神,按照《陕西省无党派(代表)人士认定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全县无党派(代表)人士认定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的无党派人士队伍,为谱写我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党委(党组)领导、党委统战部负责;
(二)民主集中制;
(三)政治标准首位、先进性和代表性相统一;
(四)组织意志和个人意愿相结合;
(五)集中认定与日常管理相结合。
三、认定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中国公民,具有佳县户籍,或户籍不在佳县,但和佳县经济社会发展有比较密切的联系;
(三)有参政议政愿望,并具备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四)没有参加任何政党;
(五)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在本职工作中有较深造诣,做出较好成绩和较大贡献。
四、认定范围
1.担任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2.在县人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政协、司法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
3.在乡(镇)人大、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
4.在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中担任理事以上职务的;
5.近三年内获得县级荣誉称号和奖励的;
6.其他在市、县各行业、各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
五、工作程序
(一)摸排推荐。各单位(党委)党组对照无党派人士标准,结合平时工作掌握的具体情况,在本单位本系统中摸排初步人选,征求本人意见后,经领导班子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填写《陕西省无党派人士登记表》20日前报县委统战部。
(二)审核认定。审核认定按照一报一批一认定程序进行,县委统战部在审核认定前,先报市委统战部进行初审。经市委统战部批复后,县委统战部负责对各区域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无党派人选进行认定。
(三)通报告知。审核认定备案后,通知推荐单位告知无党派人士本人,明确其政治面貌为“无党派人士”。
六、具体要求
1.我县无党派(代表)人士认定工作按照《细则》所规定的原则执行。经研究,对目前已作出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社会安排的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无党派人士,符合条件的一般应认定为无党派人士。
2.无党派人士认定工作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对进一步加强我县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统一战线、更加有效地凝聚共识、人心、智慧和力量有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从事此项工作。
3.经研究,全县2024年度无党派人士认定总数按照不超过现有无党派人士总数的5%掌握,执行把一部分优秀人士留在党外的政策规定,留精英、控人数。请于11月26日前将个人《陕西省无党派人士登记表》电子版报县委统战部821922597@qq.com,纸质版报县委统战部102。
注:《陕西省无党派人士登记表》请到县委统战部102领取,或电话联系0912-6723911

中共佳县县委统战部
2024年11月12日



来   源:佳县统战

编   辑:任姣     

审   核:武普军

编   审:佳县融媒体中心

投   稿:2715086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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