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敦促处理被依法扣留和拖移车辆的通告

文摘   2024-11-12 19:00   四川  


华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敦促处理被依法扣留和拖移车辆的通告

         

各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

下列机动车、非机动车(详见附件)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扣留和拖移,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予以通告。

请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 行驶证、居民身份证或车辆合法证明及补办的相应手续,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华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地址:华蓥市华翠路91号,联系电话0826-4827777)。经通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其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扣留和拖移车辆名单 


华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1日


来源:华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彭   欢

责编:尹梦娇

编委:周松林

监制:刘   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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