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公安局已对柴某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为保障相关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发布如下通告:
登记报案期限:凡在胡集镇陈集街通达家电营销中心经营者柴某泉处进行集资存款的参与人,若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惠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报案。
所需材料:
集资存款参与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由代理人登记,则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借款条原件及其复印件。
相关集资存款的银行、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明细等交易证明。
特别提醒:之前已在惠民县胡集镇陈集社区或惠民县公安局交警一中队完成登记的参与者无需重复登记。对于逾期未登记者,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联系信息:
地址:惠民县孙武街道糖坊街38号惠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来源:投资圈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