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进一步扩容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扩大销售渠道,充分满足市民多样化、便利化置换需求,现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第二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门店的遴选工作。
2024年如皋市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第二批销售企业及门店
遴选方案
一
报名时间及电话
2024年11月4日— 2024年11月6日
(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513-87653560
二
报名资格条件
(二)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销售企业或门店自愿与我市遴选确定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提供方(银联商务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签订协议,可按活动标准化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能为填写统一格式《南通市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授权委托书》的消费者在门店购买新车、登记信息等提供服务。
(三)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良好,近三年以来经营活动中无产品质量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门店具备公安部门授权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上牌等资格的优先。
(四)具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可统一归集、规范核算以旧换新销售收入,确保活动销售数据要素齐全、链条完整,满足政府部门审计要求。
(五)同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认可并接受本次活动补贴结算相关要求,并配合本次活动建立“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结算机制”,厘清销售企业与门店之间车辆销售款、政府补贴款、旧车回收款的结算方式以及发票开具等内容,提出风控措施,自觉抵制套利、套现、骗补、套补等行为。
(六)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宣传推广工作(包括设计宣传物料并在门店展陈、发布自媒体广告,参与商圈和社区活动等),为本次以旧换新活动配备专门团队,做好人员培训、门店服务、政策解答、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
(七)门店开设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以明显标识区分),参与补贴的车型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高于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八)建立“以旧换新旧车登记回收机制”,销售企业或门店应与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回收企业签订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协议,与有资质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签订废旧蓄电池回收协议(或通过签订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协议关联到有资质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并及时向回收企业移交老旧电动自行车(包括废旧蓄电池)。
(九)门店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电动车(包括废旧蓄电池)的区域,回收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门店需配备废旧锂电池专用存储设备并应“一日一清”。
(十)建立完整清晰的本次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或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门店每天按统一要求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中线上提交购车人、回收旧车、销售新车等完整信息,定期汇总并线下提交旧车回收移交纸质清单复印件进行备案。
三
报名材料清单
(一)南通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及门店报名表;
(二)南通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车型备案表;
(三)销售企业及门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电动自行车销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对公结算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须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四)销售企业提供今年7至9月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门店提供近一个月内至少1张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复印件;
(五)销售企业及门店配合本次活动建立“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结算机制”,厘清销售企业与门店之间车辆销售款、政府补贴款、旧车回收款的结算方式以及发票开具等内容(格式自定,独立报名的门店或仅有一家门店的销售企业无需提供);
(六)建立的“以旧换新旧车登记回收机制”,销售企业或门店与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回收企业签订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协议,与有资质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签订废旧蓄电池回收协议(或通过签订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协议关联到有资质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以上协议终止时间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同时提供协议的对方或关联方的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七)门店的外观远景照片(显示周边环境)、店内经营区域照片(显示以明显标识区分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公安部门颁发的上牌点(如有)照片、老旧电动自行车暂存区及锂电池防爆柜(如有)照片各一张;
(八)信用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