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印发了《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省技术创新中心是按照科技部推动建设的河南省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平台,是我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技术创新中心平台建设,科技部先后印发了《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并组织建设了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2020年5月我省组织开展了第1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认定工作;2021年8月制定出台了相关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对规范和推动我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修订必要性
在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发现原管理办法在功能定位、建设条件和建设标准等方面与当前形势发展实际已不相适应。同时,原管理办法对于省技术创建设新中心建设条件的规定不够详细和明确,不利于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高质量建设和持续发展。因此,为进一步推动促进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亟需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以适应当前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仍为6章31条,在原管理办法框架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建设主体和原则。第八条中增加了申请建设主体及建设原则,明确了“省技术创新中心依托省内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央和省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设,坚持‘少而精’的原则”。
(二)关于法人实体。第十条将“应为独立法人实体。前期暂不具备条件的,在建设期内先行实现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期满应建成独立法人实体。根据组建模式的不同,可以探索组建企业、事业单位等不同类型的法人实体”修改为“要强化实体化建设,建设初期可为依托单位人财物相对独立、具备高效的科研和成果转化应用组织的内设(二级)机构,待建设成熟具备条件后,逐步向独立法人实体过渡。鼓励探索组建研发服务型企业、科研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不同类型的法人实体”。
(三)关于指标体系。第二十五条增加了“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指标解释见附件”内容。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建设条件、技术创新、成果成效、特色建设等内容。
(来源:河南省科技厅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