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

文摘   2024-10-25 20:08   河南  

平原新区房产 事平原新区房产交易及房屋装修等,新区房产在手,生活也可无忧。

为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0月14日,新乡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的通知,提出自2024年10月14日起,将我市市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形象进度的条件调整为“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

以下为此次通知全文

↓↓↓

关于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

条件的通知

为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形势,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现状,经市住建局研究,并报请市领导同意,自2024年10月14日起,将我市市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形象进度的条件调整为“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
各县(市)要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实际,作出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来源: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平原新区房产
从事平原新区房产交易及房屋装修等,新区房产在手,生活也可无忧,关注公众号即可获取联系方式。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