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0月14日,新乡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的通知,提出自2024年10月14日起,将我市市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形象进度的条件调整为“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
以下为此次通知全文
↓↓↓
关于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
条件的通知
来源: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为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0月14日,新乡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的通知,提出自2024年10月14日起,将我市市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形象进度的条件调整为“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
以下为此次通知全文
↓↓↓
关于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
条件的通知
来源: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