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原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文摘   2024-07-16 15:46   河南  

平原新区房产 事平原新区房产交易及房屋装修等,新区房产在手,生活也可无忧。

2024年平原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4〕108 号)、《2024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新教〔2024〕48 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学校招生均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称招生平台)进行,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面向全体”的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四、招生办法
严格落实上级“公民同招”政策,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按照审批轨制设置招生计划并报平原示范区教体局审核)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违规招生。

2.核心区学校
核心区公办初中小学按照学区生、统筹生等进行招生。

学区生包括:学校招生范围内居民子女、龙源社区和滨湖社区居民子女、购房业主子女,学区生按划定的学校招生范围入学。

统筹生包括:平原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参改人员和派遣人员)子女、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子女、核心区教师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各年级插班生。统筹生安置工作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学校不得拒绝接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统筹生。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报名所需资料:学生一人一档,原件与复印件审核一致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2)滨湖社区与龙源社区居民子女报名所需资料

①户籍为滨湖社区或龙源社区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家长页、学生页)和家长联系电话;

②户籍不在滨湖社区或龙源社区,但在滨湖社区或龙源社区居住的安置户居民,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页、购房者页)、家长联系电话,以及原居住乡(镇)(农场)与龙源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3)管委会机关、核心区学校、国有企业等干部职工子女报名所需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学生页、家长页);

②加盖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单位证明;

③财政统发工资花名册;

④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⑤原学校盖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插班生及初中入学需提交)。

(5)核心区外来个体工商户子女报名所需材料(核心区外来个体工商户子女是指在核心区经商并居住的非示范区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①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家长页、学生页);

②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注册时间需满三个月以上);

③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④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原学校盖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插班生及初中入学需提交)。

(三)特殊情况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教体局会同社会事务局,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按照“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各学校要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相关要求,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适龄特殊儿童、少年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或到学区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2.引进人才随迁子女

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按示范区人才引进要求安排入学。

3.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按上级政策要求安排入学。

五、招生细则

(一)初中报名

7月19日—20日,各乡(镇)学生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符合在核心区就读的学生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平原示范区第一初级中学报名。

7月24—26 日,各公办初中组织入户家访。各公办初中对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将理由、原因告知家长,指导家长到划定学区学校报名。任何接收学校不得以学生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7月29日,各公办初中组织学生报到,各初中为已录取学生在招生平台完成入学备案。
8月12-16日,各公办初中处理招生遗留问题。招生期间,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学位充足的情况下,原则上采取小学直接升入初中的录取办法。

(二)公办小学

1.核心区公办小学

8月15日—17日,核心区购房业主子女(1.学生一人一档,家长自己到指定地点报名。2.也可由小区物业汇总,持汇总表及学生档案统一报名),滨湖社区与龙源社区居民子女,管委会机关、国有企业等干部职工子女,核心区学校教师子女,核心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外来个体工商户子女,持所需材料到丹江路小学报名登记。

8月23日—24日,各小学根据教体局提供的学生信息组织入户家访,对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将理由、原因告知家长,将学生信息登记造册上报。

8月25日,学校发放经审核合格学生的录取通知书。

8月21—26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月27日—31日,小学组织新生报到。

(三)民办小学

8月15日—23日,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持户口本(随迁子女持居住证等材料)到民办小学登记,各招生学校指导家长在招生平台登记注册,上传各项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选报民办学校。

8月26日前,各民办招生学校在招生平台上传报名学生信息资料。

六、有关要求

(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统一按照线上报名、线上录取的办法进行招生,不得提前进行招生宣传、提前圈定生源、提前收取费用。

(三)建立预警制度。起始年级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内,确因学区内学生过多而产生大班额的情况,需向区教体局报批,但不得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

(四)落实民生政策。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摸清底数,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要做好适龄困境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五)严格均衡编班。除省教育厅批准设置的实验班外,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任何学校不得开设任何需额外收取学生家长费用的特色班、实验班。

(九)做好学籍备案。各学校应在8月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注册和初中七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转接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附件1:平原示范区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附件2:各校招生电话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教体局
2024年7月16日

附 件1:

平原示范区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一、核心区小学

二、区直属初中

三、五乡(镇)中小学学区划分

3.祝楼乡

(1)户籍为祝楼乡宋楼村、大胡庄村的2024年六年级毕业生(平原示范区第一初级中学、祝楼乡第一初级中学,二选一)。

(2)户籍为祝楼乡刘庄、胡堂庄、杨庄的2024年六年级毕业生(平原示范区第二初级中学、祝楼乡第一初级中学,二选一)。

(3)祝楼乡第一初级中学:户籍为祝楼乡的2024年六年级毕业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教体局咨询电话:0373-7553179

来源:平原示范区教育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平原示范区淮河路小学
平原示范区丹江路小学
平原示范区凤湖小学
平原示范区滨湖小学
平原示范区龙源小学
平原示范区第一初级中学
平原示范区第二初级中学
平原外国语学校

平原新区房产
从事平原新区房产交易及房屋装修等,新区房产在手,生活也可无忧,关注公众号即可获取联系方式。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