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办学,广州一机构被没收违法所得49万余元!

教育   2024-10-26 11:41   广东  


10月23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通报五起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处罚情况。其中,区内一家教育培训中心超范围办学,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警告,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495470元的行政处罚。


情况公布如下:


一、刘*英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案

当事人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规定,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对其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广州市白云区私立新*方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超范围办学案

该机构在办学许可范围不包含学科类培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对其责令改正,并作出警告,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231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广州市白云区状*教育培训中心超范围办学案

该机构在办学许可范围不包含学科类培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警告,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274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好*突破(广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案

该公司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举办,责令退还所收费用,罚款97603.2元的行政处罚。


五、广州市白云区同和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超范围办学案

该机构在办学许可范围不包含学科类培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警告,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495470元的行政处罚。



消息来源:广州白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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