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执法办案指南》共5个部分18个方面。主要针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目标和重点,结合电动自行车标准实施、认证管理、非法改装、生产销售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特点,系统梳理了线索受理、查办范围等环节注意事项,详细列举了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环节的重点内容,以及从严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假冒伪劣产品、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的法律条款,力求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车的安全隐患,确保电动车行业健康发展和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
《加油机作弊案件查办指南》共7个部分17个方面。主要围绕加油站经营管理和加油机销售、安装、维修、使用的全过程,聚焦更换计控主板、篡改微处理器代码等突出问题,界定了相关线索收集、案件受理的途径,明确了国家标准、鉴定规程、鉴定结果的要求,列举了现场检查、证据收集、询问笔录等工作流程和查处使用不合格加油机、破坏加油机计量准度等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切实规范成品油零售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同时记得索要发票,这是日后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
2.电动自行车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需查看产品的CCC认证证书以及产品合格证信息,并与实物进行核对。
3.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仔细检查随机附件是否包括说明书、合格证、用户警示说明等。
4.确认产品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车载蓄电池是作为辅助能源,且标称电压应小于或等于48V。
1.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
2.充电时应采用原车的配套充电器,严禁混用不同电池种类的充电器。
3.电动自行车充电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在低温、高温环境或室内、楼梯间、过道充电,不能飞线充电或一板多充。充电过程中,严禁在充电器上覆盖任何物品。
4.在接通或断开充电器与电池的连接前,先断开电源。若充电指示已完成,应及时取下充电器,防止过充。
5.行驶中,不要将充电器放在车上,避免路面颠簸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短路,充电时引起自燃;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6.电动自行车骑行结束后,电池需冷却20分钟以上,待恢复正常温度再进行充电。
7.经常检查电池是否有鼓包现象,充电器是否完好,如需更换,请选择电动自行车说明书上配套的型号。
8.电动自行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建议定期对电池进行充电,以保持适当的电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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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市说新语、江苏市场监管、南京发布、宁夏市场监管 编辑丨马丽娜(宁夏大学 实习生) 校审丨周婧茹 审核丨陈荣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