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经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登录系统确认,退休职工亲属张某冒领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已全部退回。
此前,鲁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局正在对退休职工亲属张某提供虚假死亡证明冒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的问题进行核查。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全程跟踪督办,督促该局着力整治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以落实落细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为抓手,紧盯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结合监督检查、巡察监督、信访举报等渠道收到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针对暴露出的问题短板,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一方面督促县人社局围绕社保基金身份核验、审批发放、征缴支付等风险业务和重点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分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时间限期整改;另一方面推动人社系统开展高风险岗位轮岗交流,加大重点岗位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力度,确保准确执行社保政策,规范使用社保基金。
此外,对核查问题线索中暴露出社保基金领域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入查找制度短板和监管盲区,推动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鲁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疑点数据核查共享机制的通知》,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业务对接,强化数据共享比对,严防社保基金“跑冒滴漏”。
截至目前,已排查并整改问题36个,修订完善制度机制6项,摸排移交问题线索3条,追回冒领基金28.09万元。(张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