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 向“家暴”说不!——浮梁法院开展反对家庭暴力普法宣传活动

文摘   2024-11-27 15:00   江西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家庭暴力不再是法外之地。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反家暴意识,提升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11月25日,浮梁法院联合城东社区、城北社区开展“反对家庭暴力 呵护美好生活”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以典型案例讲解了家庭暴力的定义、表现形式、法律责任以及预防和应对措施。干警与社区志愿者发放反家暴普法宣传单,宣讲《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讲解遇到家暴如何维权、如何保护妇女权益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



“原来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也认定为家庭暴力”“经常性谩骂也是家庭暴力”“离婚后遭遇的前夫的暴力威胁也属于家庭暴力,也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大家纷纷对普法宣传工作“点赞”。


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单3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问题30余个,有效普及了《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下一步,该院将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凝聚反家暴合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法治的“阳光”驱散家暴的“阴霾”。



稿件(信息)来源:胡萍

编辑:彭丽萍

一审:龙浩然

二审:吴志军

三审:石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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