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征集邪教组织
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公告
一、举报内容
1.邪教人员企图组织或正在进行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的。
2.邪教人员现行传播邪教歪理邪说、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
3.制作、传播非法宣传品(传单、图片、标语、报纸、书刊、录音带、横幅、光盘、标识、挂历、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等)的活动地点/场所、可疑人员、可疑情况的。
4.在居民区、公园、广场、商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或道路上,播放邪教内容音视频、呼喊口号、授课、演讲,或书写、喷涂、张贴、悬挂横(条)幅、标语,或用抛撒、发放、展示物品等方式宣扬邪教的。
5.为传播而持有、携带、窝藏邪教宣传品的。
6.利用手机短信、录音电话、传真等手段发送邪教类信息的或非法插播广播、电视宣传邪教内容的。
7.从互联网上传下载,复制邪教信息、文档、音频、视频的。
8.破坏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的。
二、有奖举报办法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发现、举报邪教组织人员和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一经查实并抓获邪教分子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0—2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110(24小时)
0456-2655033(工作日8:30—17:00)
举报邮箱:hhfx2024@163.com
特此公告
中共黑河市委政法委员会
黑河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