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男子企图更名逃避失信惩戒,不料…

政务   2024-09-20 20:09   湖南  

面对失信惩戒

交通出行受到限制

男子动起了歪心思

企图通过更名逃避

不料被骗子做局

险些损失6万元


案件回顾

辖区居民伍某于2018年因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此后交通出行、日常消费等方面都受到限制。2024年,伍某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一胡姓男子,胡某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帮伍某更改身份证姓名,从而免于失信惩戒。伍某信以为真,立即通过微信向胡某转账3万元作为好处费。此后,胡某又数次以各种借口向伍某索要了3万余元。几个月后,伍某见“更名”的事情没有任何进展,且胡某经常找各种理由敷衍塞责,迟迟不提“更名”一事。伍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求助。

“都怪我,我不该有更改姓名逃避惩戒的念头……”伍某懊悔地表示。

“根据你的描述,你是被骗了。”接警后,翠园派出所副所长唐佳滔根据伍某提供的线索迅速带队展开调查。通过分析研判,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胡某的身份信息和落脚点。9月17日,民警将涉嫌诈骗的胡某抓获归案,并追回伍某被骗钱款。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对自己以“更名”为幌子诈骗伍某6万余元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也提醒伍某切勿企图通过非法手段逃避履行法院判决。


“失信”解除条件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 END –

— 往期回顾 —

男子深夜“拉车门”?警民合力,拿下!

拉人建群就能赚钱?男子通过出售微信群牟利被抓

开学第一课,护航“少年的你”!

供稿:翠园派出所
编辑:金真、张之夏
一审:蒋开炜
二审:左玲
微信公众号 ▌ 大祥公安
新浪微博  @大祥公安

大祥公安
推送警务信息、加强互动交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