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等7省(市)反馈督察情况,各地正在持续推进整改。记者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了解到,该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全过程监督第三轮第二批督察方案制定、培训动员、督察进驻、反馈整改各环节,深入一线查访、提出监督建议,压责推动督察工作精准规范、问题整改到位。
“在对本批次督察的监督中,我们牢牢把握政治属性,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推动督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在督察工作中,驻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驻在单位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我们还督促驻在单位严格落实回避要求、合理选配督察人员,并在动员培训班上对全体督察人员作出廉洁提醒,就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督察工作纪律等制度规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据介绍,今年5月,在各督察组正式进驻后,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成立3个监督工作组,赴各督察省份展开嵌入式监督,既到督察组驻地实地查看,与督察组成员、地方负责同志等交流沟通,了解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又跟随督察组下沉到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天然林区等督察点,实地监督重点事项。“在现场监督中,我们紧盯督察工作规范,查看有无随意简化督察工作程序,擅自处置问题线索等情况,是否落实‘一督察三报告’等工作要求。重点查看督察人员是否存在擅自表态、提出处置意见;擅离职守,违规接受宴请;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问题不作为;失密泄密、请托说情、恶意打压、违规干预和插手正常工作;口大气粗、层层加码等纪律和作风问题。”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说。
“我们灵活开展各项监督,坚持到位不越位,既不干扰正常督察工作,又不断提升监督的质效。”该负责同志告诉记者,驻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提出“加强廉政教育和内部管理,与督察对象非必要不接触”“督察组组长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完善落实规章制度”“推广使用信息化手段管理问题线索”等监督建议。有督察组组长表示,驻部纪检监察组的全过程监督,传导了责任压力,防范化解廉洁风险,助力督察工作更加规范。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该纪检监察组目前已将推动地方加强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对驻在单位的常态化监督内容,通过专项调研、日常调度、谈话座谈、现场检查等方式持续跟进监督。“不断强化政治监督,督促严防表面整改、敷衍整改、搞变通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与部党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2021年4月以来,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共开展了五批次监督,向驻在单位反馈12个问题,提出18条监督意见和建议。生态环境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99项,督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