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东方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联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情况会商会议,对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会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组及被巡党组织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监督部门围绕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城市运行指挥中心等5个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进展情况等重点内容,按照“完成整改、基本完成、正在整改、未整改”四类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评判标准,分别对问题台账进行“逐一过筛”、全面梳理,并提出意见建议共32条,帮助5个被巡察党组织纠正整改偏差,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形成合力不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各被巡党组织要根据会商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同时,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对照问题清单,从具体人、具体事改起,更要举一反三,从已经解决的问题中提炼汇总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被巡察党组织表示:一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以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二是强化工作举措,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提升整改成效,下功夫研究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巡察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持续发力,推动形成“长久立”的制度机制,做实做细举一反三、系统整改、标本兼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反弹。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将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对巡察整改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切实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同时,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成果运用,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共同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