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高院发布
关于对全省法院办公室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予以表扬的通报,
永春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刘文伟
获评“全省法院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
人物名片
刘文伟,男,中共党员,1971年10月出生,曾先后获评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活动先进个人、泉州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标兵等荣誉称号,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授予个人嘉奖,两次被县委县政府记三等功。
刘文伟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重要指示和“5·8”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紧密围绕院党组中心工作部署,重统筹、抓落实,爱岗敬业、锐意进取,以实际行动践行责任和担当。
编号:2024
人物档案
姓名:
刘文伟
部门:
综合办
立足岗位,履职尽责
锐意创新,善作善成
勇挑重担,主动作为
对于荣誉的获得,刘文伟同志表示,这不仅仅是对他个人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整个综合办公室工作的认可。今后他将继续带领综合办公室全体干警,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工作中,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为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服务和保障。
供稿:郑少秋
一审:叶绿 二审:张晓娟 三审:黄仲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