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晓”再集结|永春法院开展小额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政务   2024-10-29 18:38   福建  


审为重,执为要。为全力保障小额标的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10月29日,永春法院开启第二场“破晓”集中统一执行行动。本次行动主要聚焦小额标的案件,全面向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亮剑”,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清晨6时,执行干警集合完毕,兵分两路,按照前期摸排的案件线索,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



案例一


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时,李某还在睡梦中,执行干警敲响房门,将李某拘传到院。2007年,李某与张某未婚生下一女,女儿在一岁时确诊患有脑瘫疾病,李某弃患病的女儿于不顾,十几年来孩子的抚养费、医疗费高达几十万元,李某更是分文不掏。经永春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李某仍不主动承担应尽的义务。执行干警顺利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到院,在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仍不肯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果断将其移送司法拘留。



案例二


段某与叶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叶某尚欠段某货款9000多元,经多次催讨,叶某拒不支付,甚至拒接电话,段某向永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永春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本次行动,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叶某家中、经营场所实地突击调查,成功拘传叶某,督促其当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对不能现场履行、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形成执行强力威慑。



案例三


2023年,周某、陈某分别作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后未按合同约定还款。某银行向永春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周某等人偿还本金及利息30多万元。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立案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终结执行。未曾想周某玩起了“失踪”,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案件依法恢复执行后,法院通过系统查控到周某名下有一辆汽车。经过执行干警蹲守调查,终于发现车辆线索,并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封控制车辆。后续永春法院将会对车辆进行拍卖处置,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集中行动,共执结案件9件,查封扣押车辆1辆,对8名被执行人采取拘传,实际拘留4人,执行到位款项41.13万元。同时对2处厂房和4处房产采取查封措施,对一户拒不腾空的占用人采取停水停电的限制措施。

 


“执”民所急,“行”民所盼。实践中,小额标的案件占执行案件总量的一半以上,这类案件虽然标的额小,但和申请执行人的生活紧密相关。接下来,永春法院将秉承“小案不小办”的执行理念,以“速”字当先,“效”字当头为切口,让小额案件执行工作驶入“快车道”。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期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供稿:周珍妮

一审:杨巍  二审:刘文伟  三审:黄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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