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项政策分为政策引导“稳就业”、技能提升“促就业”、平台支撑“扩就业”、服务环境“保就业”四大方面,包括务工奖补、鼓励返乡入乡创业、“三支队伍”补贴、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长期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精准实施技能培训等具体安排。
政策规定,对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连续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务工奖补;灵活就业累计满3个月以上,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务工奖补;跨省外出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8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县外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2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返乡入乡创业的,对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政策。
农村劳务带头人、致富能人和乡村匠人队伍(“三支队伍”),带动农民就业务工人数符合条件的,按照每带动1人就业奖励2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万元。
就业帮扶基地新吸纳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并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的,按 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就业帮扶车间新吸纳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并履行劳务协议满1年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