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4〕84号)要求,明确在寒假期间除高三年级可在确保安全和坚持自愿的原则下适当安排教学外(时间不超过假期1/3,恶劣天气不得安排教学),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或教师务必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禁”: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包括以寒假托管服务的名义),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校外培训机构或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赣江新区违规补课举报电话:0791-87376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