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整治不停步 依法拆除“不手软”

文摘   2024-12-12 20:55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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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加大“两违”整治力度,打造整洁有序城乡风貌,连日来,赤山镇针对“两违”行为频频“亮剑”,连续作战、持续攻坚、重拳出击,以零容忍态度、零距离监管,有力推进“两违”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高度重视,专题部署。赤山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拆临拆违工作重点,制定详细计划,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工作体系。通过台账管理、逐项销号等方式有序推进整治,确保工作按时、全面、高效完成。镇村干部紧密协作,凝聚共识,对违法建筑拆除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巡查,广泛宣传。镇综合执法大队坚持每日“两违”巡查,重点检查背街小巷等不易察觉处,对发现的违法建筑严格处理、及时拆除,有效震慑“两违”行为。同时,通过流动宣传车、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宣传“两违”整治工作以及相关政策,切实把“两违”消灭在萌芽状态。

     保持高压,依法打击。按照“发现一处,拆除一处、清理一处”的要求,对违法建设重“锤”出击。同时,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建的基础上,约谈违建当事人,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对违建户做思想教育工作,督促立行立改,整改到位。近期全镇共计整改“两违”行为18处,拆除面积累计达到1600平方米。

     对某村无证建房进行依法拆除

对某村非法占用农田搭建钢架棚进行依法拆除

     下一步,赤山镇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整治各类违建行为,逐步消化历史存量,坚决遏制新增现象,维护良好的用地和建设秩序。

什么是“两违”建筑?

下列行为属于违法用地

1.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非法买卖土地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

3.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土地的;

4.使用临时建设用地超过批准期限的;

5.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6.其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占用土地的。

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建设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建设其他项目的;

2.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限进行建设的;

3.未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规定内容进行建设的;

4.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性建筑物使用期限已满,未依法办理续用手续或申办续用手续未获批准的;

5.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












供稿:魏 卫

编辑:郭 维

审稿:杨 清

监审:何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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