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冰雪旅游季期间餐饮服务经营者行为,近日,该局向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出一封《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信》。信中引导经营者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督促餐饮商户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注意以下内容: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餐饮消费环境。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范围经营,根据实际供应能力合理控制原材料采购和饮食供应数量,不得超负荷、超范围经营,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经营野生蘑菇。确保肉类禽类来源正规可追溯,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严把采购验收关,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
制作食品应烧熟煮透,制作完毕应及时食用,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规范食品加工行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菜单和电子显示屏等有形载体所标示的菜品价格及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明码标价的要求,严禁杜绝随意乱涨价、菜品质量差、“天价餐”、诱导消费、变相涨价等问题的发生。
来源:冰城+客户端
实习生 何睿 记者:李佳琪
编辑:梁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