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正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
为有效防范遏制
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桐庐公安会同应急管理部门
持续加大对烟花爆竹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
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筑牢安全防线
近日
瑶琳派出所通过村警提供的线索进行摸排
发现辖区居民区某农宅内
非法存储大量无证烟花爆竹
通过细致侦查
确定仓库位置后
所领导立即带队前往处置
当场查获各类无证烟花爆竹123箱又194个
共计1.6吨
1月3日
分水派出所民警发现分水镇
一家副食品店的仓库内
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
经清点共计130余箱
目前
桐庐公安已依法对店主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
非法储存或经营
将会对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
构成严重威胁
临近过年
特别要警惕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除此之外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
涉嫌违法
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
售卖方、转发者
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具体范围:
桐君旧县区域东至杭新公路脉地坞(含);北沿凤凰山脉至浮桥埠王家山(原四海食品公司后山);西至新老桥北路交叉口(浮桥埠高岭村窑塘里),沿洋塘大桥、分水江至西武山大桥南侧;南起西武山大桥南端,沿蒦子山至富春路中石化加油站。
城南凤川区域东至凤川大道,南沿城南路、宝兴路、杭黄高铁线,至金中路交叉口,西沿金中路、环城南路、河湾路及其延伸段,北至富春江与桐君区域合围。
上述区域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问
烟花爆竹能否在网上进行买卖?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但是,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问
卖烟花爆竹需要办什么证?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问
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数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来 源 | 瑶琳 派出所、分水 派出所、凤川 派出所、杭州公安
编 辑 | 方倩
责 编 | 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