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赣州市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24〕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赣州市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6月24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赣州市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赣市府办字〔2022〕72号)同时废止。
2024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事故等级
1.5 响应等级
1.6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级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2.2 县级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2.3 社会单位
3 应急准备
3.1 火灾预防
3.2 火情监测
3.3 应急值守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4.2 先期处置
4.3 启动响应
4.4 响应调整
5 事后处置
5.1 现场清理
5.2 事故调查
5.3 总结评估
5.4 安置与补偿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资金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交通保障
6.5 通信保障
6.6 医疗保障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预案修订
7.3 预案演练
8 附件
8.1 市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条件
8.2 市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8.3 市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及其职责
1 总则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编辑:张安然
编审:钟光文 陶鹏 黄熠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