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
您好!
《宜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范围内东至范蠡大道、南至宜兴高铁站前大道、西至104国道和342省道、北至庆源大道区域内,以及该区域外的禁放地点、特殊时段,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全国已有700多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为了保障您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市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置。
新年到来之际,让我们以一种绿色、环保、安全的方式迎接新年的到来;让我们在宁静温馨中传递爱与祝福,用新的方式开启新的一年;让我们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以更加文明的方式辞旧迎新!
祝愿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支持和理解,让这座城市更加美好。
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五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