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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盗窃,是借骑一下......”
在弥勒市公安局吉山派出所办案区内
违法嫌疑人岳某不断向民警解释
可事实真是如此吗?
11月27日10时许
市民张先生报警称
我昨晚上停放在
弥阳街道二环南路铺田村
建行五金店门口的
一辆电动车被盗
请你们处理
接警后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
经工作锁定嫌疑人岳某
于12月4日11时许将其查获
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嫌疑人岳某自述
案发当天晚上
其步行至弥阳街道二环南路铺田村
建行五金店门口时
发现一辆电动车仪表盘亮着灯
刚好自己走不动路便将车“借骑”走
后又私自将车子借给一名陌生男子
导致电动车无法找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该岳某盗窃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已于当日送往弥勒市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