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财办〔2024〕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国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提升会计人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财政部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提升服务能力、数据共享为原则,建设了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全国统一平台将于2024年9月26日上线试运行,2025年1月1日正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平台主要功能
全国统一平台立足会计人员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会计法规制度建设宣传培训、会计管理工作学习交流三项目标,共开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优秀考生管理、会计职称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会计人员奖惩登记管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会计法规制度宣传、会计法规制度培训、会计管理工作动态、会计管理队伍建设等12个业务模块百余项功能,基本涵盖了各类会计人员服务管理事项。
全国统一平台由会计人员信息汇聚平台升级为会计人员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全程嵌入系统,实现用户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同时,完成统一门户建设、单位功能开发、历史数据清理等相关工作。后续还将结合会计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需要,持续丰富完善其他功能。
二、全国统一平台上线使用
全国统一平台使用网址https://ausm.mof.gov.cn,主要服务会计人员(含报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财政部门(包括会计管理机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等)、用人单位三类用户群体。自2024年9月26日起,各级财政部门、国管局等均在全国统一平台办理业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国统一平台上线运行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推动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财政部门及中央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国统一平台上线运行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落实共建共用全国统一平台的责任,自觉维护全国统一平台的权威性。
(二)加强组织引导。各地财政部门及中央有关单位要做好全国统一平台的宣传、引导、培训等工作,指导会计人员及本部门工作人员使用平台、熟悉操作,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财政部将加强业务指导,对各地财政部门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地财政部门及中央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的全国统一平台推进机制,把平台各项功能用好用实。财政部将做好技术支撑和数据安全保障,设立咨询电话和邮箱,及时收集听取意见、解决有关问题,并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持续调整、丰富和完善全国统一平台功能。
四、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与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4000301185
电子邮箱:ausm@oumasoft.com
财 政 部
2024年9月25
会计人员注册
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图1-1)为:https://ausm.mof.gov.cn /index ;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入到注册操作页面(图1-2)
在注册页面首先选择证件类型,分为内地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护照(外国)(图1-3)。在选择完证件类型后输入证件号码、真实姓名、密码、确认密码以及手机号。在进行姓名填写时,如果名字中包含生僻字,点击输入框右侧生僻字选择对应生僻字(图1-4)
填写完所有信息后,点击免费获取验证码,手机短信验证码在3分钟内有效,且每3分钟只能发送一次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注册,完成注册操作。
在新用户注册页面右侧的注意事项卡片中,点击帮助中心进入到帮助中心页面(图1-5)。页面显示了登录注册的常见问题,以便会计人员查询解决问题。
会计人员登录
进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 首页,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进入到登录页面(图2-1);
在登录页面中,输入证件号码或者手机号(注册时所填写的,两者都可以登录)。填写完密码以及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登录成功后返回到首页并且页面右上角显示会计人员脱敏后的姓名(图2-2)。
在登录页面点击登录按钮右下方的“忘记密码”按钮,进入到找回密码页面(图2-3)。
填写证件号码、真实姓名、新密码、确认新密码、手机号以及验证码后点击确认重置密码。填写信息请与注册时所填信息一致,否则重置不成功。
在信息采集前必须进行实名认证,会计人员在首页点击信息采集时,如果未进行实名认证会在页面自动弹出实名认证窗口(图2-4)。可以直接点击按钮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使用本人账号支付宝扫码即可完成实名认证。
无法使用支付宝进行实名认证,可以在弹窗下方点击线上实名认证。线上实名认证窗口需要上传证件人像面、证件非人像面、手持证件人像面以及选择所在省市(图2-5)。请仔细阅读文件上传要求,按要求上传证件文件。
信息采集
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到信息采集页面,或者会计人员信息服务下的信息采集(图3-1)。
信息采集首先进入的是采集须知页面,主要包括采集范围选择以及材料准备提示(图3-2)。请仔细阅读并选择自己所属的采集范围。材料准备为完成信息采集所需的材料,提前准备以便顺利完成信息采集。
采集须知页点击下一步进入到基本信息页。在基本信息页中需要上传清晰、完整、近期的标准证件照片,并且要求不小于10KB,像素>=295*413px,请仔细阅读上传照片框右侧的说明。基本信息中有效身份证件类型、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以及手机号码为注册时所填信息,基本信息页不可修改。在填写完整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到教育经历页。
在教育经历页中,点击新增进行教育经历的信息采集。新增教育经历弹窗包括培养方式、学校名称、学历、学位(填写已取得证书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以及根据所填信息上传必要的附件(图3-4)。在填写完教育经历信息后页面表格会回显填写完的信息,可以进行查看详情、编辑以及删除操作(图3-5)。
教育经历页面点击下一步进入到工作经历页,在工作经历页中点击新增进行工作经历的信息采集(图3-6)。选择工作开始时间和工作结束时间,工作结束时间可以选择至今,如果选择至今则需要上传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在填写完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所属行业、工作单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后选择是否有会计工作经历。若选择是需要新增本单位会计工作经历。会计专业职务为非必填,如果填写了会计专业职务需要选择会计专业职务聘任时间(会计专业职务聘任时间不能早于工作开始时间)以及上传聘任证明。在填写完工作经历信息后页面表格会回显填写完的信息,可以进行查看详情、编辑以及删除操作(图3-7)。
提交完成后到审核告知页面,审核告知页面显示审核状态以及所属会计管理部门(图3-9)。
信息变更
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然后点击信息采集右侧的信息变更进入到信息变更页面,或者会计人员信息服务下的信息变更(图4-1)。
会计人员仅在信息采集审核通过状态下允许变更。信息变更默认进入到基本信息变更页面,点击左侧的教育经历或者工作经历可以跳转到教育经历变更或者工作经历变更。基本信息变更页面展示了会计人员的基本信息,部分信息脱敏显示(图4-2)。点击“进行变更”操作按钮,进入到编辑信息弹窗(图4-3)。
变更保存后,可在基本信息表格上方,当前信息的右侧,点击变更记录查看已提交的基本信息变更记录(图4-4)。点击详情可以查看详细信息,并且变更信息会标红显示。
点击左侧教育经历,进入到教育经历变更页面(图4-5)。页面显示信息采集时新增的教育经历,可以进行查看详情、变更、变更删除的操作。也可以继续新增教育经历,但新增教育经历时间不得和已新增的教育经历时间交叉。
变更保存后,可在教育经历表格上方,当前信息的右侧,点击变更记录查看已提交的教育经历变更记录(图4-6)。信息包括审核方式、审核状态、变更类型、变更方式以及提交时间。点击详情可以查看详细信息,并且变更信息会标红显示。
点击左侧工作经历,进入到工作经历变更页面(图4-7)。页面显示信息采集时新增的工作经历,可以进行查看详情、变更、变更删除的操作。也可以继续新增工作经历,但新增工作经历时间不得和已新增的工作经历时间交叉。
属地调转
登录成功后,点击首页的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进入到会计人员信息调转页面,或者会计人员信息服务下的属地关系调转(图5-1)。
在会计人员信息调转页面中点击“调转申请”按钮,进入到调转申请页面(图5-2),填写调转信息。首先要选择调转原因,选择不同的调转原因需要填写不同类型的信息。调转原因分为工作单位所在地变动、学籍所在地变动以及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变动三种类型(图5-3)。
来源: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