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高端人才奖励”
开始申报
凡是成都市域内
属于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的企业
作出突出贡献
年收入高于40万元(含)的高端人才
均可申报
(一)与所在单位签订了3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
(二)所在单位属市域内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企业;
(三)申报人从事该产业领域相关工作连续从业满 1 年;
(四)申报人经认定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类的人才;
(五)申报人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收入40万元(含)以上;
(六)申报人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七)申报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申报时刑事处罚已经执行完毕;
(八)申报人未享受过市、区(市)县同类奖励。
通知明确,对市域内属于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的企业,从事该产业领域相关工作的高端人才,连续从业满 1 年,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 类人才,且前一个自然年度内税后工资薪金收入达到 40 万元(含),按申报人上一年度个人税后收入的5%—20%给予奖励,其中A类20%,B类15%,C类10%,D类5%。每个自然人奖励总额不超过40万元。年收入为任职受雇在某一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各项个人所得(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金、奖金等)的总和。在政策有效期内,每个人只享受1次。本政策与各区(市)县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
具体申报信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