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报?怎么报?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超详细指南来啦!

文摘   2025-01-07 19:30   黑龙江  




来源

省局信用处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

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开始啦!

为帮助大家顺利年报

我们为大家准备了2024年度年报指南

赶紧收藏起来吧!

年报的2个新变化请知晓!



★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数据项纳入了年报“多报合一”!

从2025年1月1日起,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3个数据项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统一报送!

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基础上,从2025年1月1日起,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特别提示:

 年报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一、年报公示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在黑龙江省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需报送2024年度年度报告,并对其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年报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日—6月30日。


三、年报填报方式

第一,网上填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http://gsxt.hlj.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后,登录并填报年报信息。企业也可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wfw.hlj.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中的“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进行填(补)报和查询相关具体业务的填报流程、常见问题。

第二,手机填报:个体工商户可关注“龙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在主页面右下角点击“微专题”后,点击“年报入口”进行填报。个体工商户也可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微信小程序,进入“年度报告”板块,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后进行填报。

第三,纸质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四、法律责任

(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十一条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均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六)《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均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补报未报年份的年报并公示后,方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五、年报“0”申报!后果很严重!

近段时间,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发现,有些企业在填报年报信息中,存在“0值年报”的问题(即年报数据中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资产状况信息均填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郑重提醒:

往年存在“0值年报”问题的企业请务必认真客观填报2024年年报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如发现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可吊销营业执照。


六、其他事项

如需详细了解年报申报有关事宜,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点击页面最下方“企业年报填报指南”进行查看。




附件:

市场主体年报常见问题及答复内容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一、登录时,获取不了手机验证码,怎么办?

答:先确认原来备案的联络员手机号码是不是当前持有的号码,保持信号良好,网络通畅。另外使用外省移动手机号会接收不到验证码,为防止无法按期完成年报填报,请及时变更为本省手机号码(移动、联通、电信均可)进行登录或者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

二、怎样修改密码以及怎样修改联络员姓名和手机号?

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凭联络员手机接收的验证码登录,不需要密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首页,进入“企业信息填报”页面,点击下面的“企业联络员变更”可自主进行修改,无需到登记机关办理。只要知道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原联络员的相关信息,即可线上自主更改联络员。

三、进行“企业联络员变更”时,提示联络员信息错误,怎么办?

答:首先核实法定代表人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原备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为15位的情况,若信息不正确,也会提示联络员信息错误;若信息正确,再核实联络员信息是否正确;若不确定原联络员的信息,请咨询登记机关。

四、是否可以一个手机号关联多个企业,同时担任多个企业联络员?

答:可以。

五、年报中社保数据怎么填写?

答:建议咨询社保部门。由于目前实施市场监管、社保、统计、海关、商务及外汇“多报合一”年报,涉及相关年报事项问题,请具体咨询对应部门,具体联系方式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下方的“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查阅。

六、我们是一家海关管理企业,年报中海关事项怎么填写?

答:建议咨询海关部门。由于目前实施市场监管、社保、统计、海关、商务及外汇“多报合一”年报,涉及相关年报事项问题,请具体咨询对应部门,具体联系方式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方的“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查阅。

七、我们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年报中商务和外汇事项怎么填写?

答:建议咨询商务和外汇部门。由于目前实施市场监管、社保、统计、海关、商务及外汇“多报合一”年报,涉及相关年报事项问题,请具体咨询对应部门,具体联系方式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方的“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查阅。

八、我们是一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吗?

答:不需要。根据最新年报政策,从2020年度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统一线上年报,即在3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报送年报,无需再前往登记机关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九、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时,点击“保存”,提示“企业基本信息暂存失败”,怎么办?

答:首先确定填报内容中不缺数字,要求是数字的栏目中也不能有空格或其他符号;再核实“企业主营业务活动”,该项填报的是企业的主营业务,不是经营范围,也就是经营范围的首项,建议填报简单明了。

十、要求填写网址,可我的企业没有网址怎么填?

答:年报基本信息填报时,有选择“是”或“否”选项,选择“是”则需填写相应项,选择“否”则不需要填写该项。因此,没有网站的可以不填,但如果企业有网站经营,则必须填报。

十一、年报填报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是美元或其他币种,但不能选择币种,怎么办?

答:所有填写币种均以登记机关注册时填写的单位为准。因此年度报告中的“万元”,即代表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时的万美元或万欧元或万港币等,无需换算。  

十二、出资时间如何填写?

答:出资时间分为认缴和实缴两种,认缴出资时间填写企业向登记机关备案公司章程中的认缴出资时间。实缴出资时间填写资金实际缴付的时间,如分期缴付的,则填写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实缴时间。

十三、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如何填写?

答:认缴出资额填写企业向登记机关备案公司章程中的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填写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实际缴付的累计数额。

十四、企业年报中资产状况怎么填?

答: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应当具体按照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填写,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际缴付各类税金的总和,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属非独立核算的,资产状况信息栏可填写“0”。

请企业如实填写财务数据,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企业年报数据质量特别是财务数据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企业在信息公示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十五、从业人数怎么填?

答:建议填写报告年度期末在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总数。

十六、年报填报时,点击“保存”或者其他按钮没反应,怎么办?

答:建议换个浏览器或电脑、测试网络是否通畅,一般来说都是网络问题或浏览器不兼容导致,有些浏览器分极速模式和兼容模式,可切换试试。在年报高峰期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因此建议及早报送,避免因网络拥堵错过年报时间。

十七、年报信息可以不公示的吗?

答: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社保事项信息以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残疾人、失业人员人数、党建信息、商务和外汇等信息可由经营主体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十八、怎么确定年报是否提交成功?

答:点击“提交并公示”即可完成年报。完成年报后,建议用户退出账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如报送成功的就能查询到。有时因集中填报企业较多导致系统更新延迟,会24小时之后才显示,请稍后几天再查询。

十九、在公示系统完成年报后,是否需要再去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办理年报业务或提交纸质年报材料?

答:不需要。

二十、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年报情况进行检查吗?

市场监管部门不对企业年报内容进行审查,但每年年报结束后,将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进行公示信息抽查。年度报告的真实性由企业自行负责,如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到信用约束和罚款处罚,因此请企业如实填报。

二十一、完成年报后,发现年报信息填错了,是否可以修改?

答:已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发现错误需要修改的,须在当年6月30日之前,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进行修改,修改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6月30日之后,除特殊情况外,年报信息不得修改。因此,请企业务必谨慎核对各项数据,认真填写。

二十二、企业不经营了,是否可以不用填报年报了?

答:企业在存续期间都应填报年报。如果企业不打算经营了,请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不注销又不填报年报的,也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到信用约束和罚款处罚。

二十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数据项纳入了年报“多报合一”?

答:是的。2024年度年报起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3个数据项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二十四、市场监管业务条线“多报合一”范围有哪些?

答: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基础上,2024年度年报起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作者:孙涛

责编:金雪

统筹:纪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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