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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信用处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改革部署,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有关改革举措及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试点工作安排,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营商环境局、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制定了《黑龙江省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试点实施方案》,以实用、易用、个体工商户受益最大为目标,构建了5类22个评价结果运用场景,帮助个体工商户解难题、办实事、渡难关,让信用价值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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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一:
体系科学合理。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涉税信息等多维指标构建评价体系,数据多元可得、指标设置合理、易于迭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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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二:
部门联动推进。以多部门联合发文形式推进,参与部门多,应用领域广,个体工商户受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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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三:
场景符合实际。多方征求意见制定评价结果运用场景,更加符合个体工商户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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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四:
强化党建引领。以“小个专”党建工作为引领,将个体工商户党建与信用评价工作结合推进。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积极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推动融资增信等各项激励帮扶举措落到实处,不断提振个体工商户经营信心,激发个体工商户发展活力,促进个体工商户依法诚信经营、全面发展壮大,有力支撑我省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作者: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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