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II)

文摘   2022-07-15 14:31  

研究生教育(II)


在2021年9月25日,本公众号发布了一条信息,介绍本组硕博招生与合作情况。

本人自参加工作至今,主持多项课题。课题级别有低有高,但课题基本上没有间断过。本人鼓励学生参与本人的课题,但参与者须遵照课题的规划,并且能够取得预期成果。为确保课题进展顺利,本人会在能力所及范围内跟踪研究的每个环节。如果因为本人原因导致课题无法完成或没有取得成效,那么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

学生完全可以在导师熟悉的研究领域里,按自己的想法开展自己的研究。在学生告知导师的前提下,学生也可以在心理学的其他领域里选择其感兴趣的研究。

学生完成自己的学位论文会有一些基本要求。请看一下研究生学位论文里的“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生的学位论文是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这里界定了学生与导师在对待学生学位论文中的关系。学生完成的论文是学生自己的成果,学生完全可以自主决定如何开展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以及对待其研究成果。



学生完成学位论文需要科研经费支持。学生获得经费的途径有很多。每年新生入学时,我都会在组内向学生一些。早些时候,我还会把这些途径写出来给学生看。总结来看,主要有如下几种途径:

第一,参与导师所主持的课题,经费由相应的课题支出。

第二,从学生的培养经费里支出。

第三,学生申请由国家、省市、学校、学院等资助的课题


如果选择第一种途径,则须满足课题的要求。可以回到开篇查看。本组长期开展实验研究,可以浏览本公众号过往信息


如果选择其他途径,经费在哪里,我并不知道,也不由本人掌管。当事人最清楚,而造谣生事者会胡编乱造、栽赃嫁祸。来看一条匿名评论:


显然,此匿名评论里讲的是上述第二条途径,即学生的培养经费。本人声明,本人从未见过、也从未用过学生的培养经费


如何理解此造谣诽谤的人?


此造谣诽谤的人可能是吃白食吃习惯了。此人习惯于通过花言巧语、坑蒙拐骗等手段获得好处,而得到好处后便习以为常,反而会散布谣言、诋毁他人有利可图便溜须拍马屁,无利可图便反目为仇,活脱脱的一只白眼狼


此造谣诽谤的人用心险恶,行迹恶劣。为了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此人选择捏造事实,既突破道德底线,也无视法律法规!







社会认知与行为
社会认知与行为科学公众号由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社会认知与行为科学课题组管理,发布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研究生招生与教育、本课题组科研进展等信息。Email联系:chjliu@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