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蜀黍也“打假”,假车牌原地“现原形”

文摘   2024-10-16 21:02   福建  

为消除路面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然而,仍有部分驾驶人“顶风作案”,无视风险,知法犯法。在南靖,就有这样一位驾驶人,一次出街,两项违法,最后被巡逻民警当场抓包!




2024年9月30日晚,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内开展日常巡逻,19时35分许民警巡逻至城区三市红绿灯路口,在依法对一辆车牌号为闽DWB***的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面对询问支支吾吾,刻意回避问题的样子令人生疑。

见状,民警立即对驾驶人和车辆信息进行核查。经查,该辆由赖某驾驶的摩托车号牌属于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同时,赖某也未取得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资格,属于准驾不符 。在民警一番询问下,赖某才交代说自己购买该车后未挂牌,为躲避检查,便购买假车牌企图蒙混过关,而且他认为自己已经取得了C1类机动车驾驶证,有足够的经验驾驶摩托车,自以为这些“小动作”神不知鬼不觉,谁料今天在途中“偶遇”警察,一下就被发现了。

最终,赖某因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依法处罚。

不管是准驾不符还是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而且安全隐患突出。下面,交警蜀黍给大家解释一下准驾不符和伪造、变造号牌的问题——


准驾不符

什么是准驾不符

准驾不符,是指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资格与所驾驶的车辆车型不相符的行为,可以理解为开了不被允许开的车。

准驾车型可以开哪些车

每个驾驶证都有对应的准驾车型,已经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可以翻开自己的驾驶证,背面有准驾车型车型代号规定,可以通过表格了解到自己所持有的驾驶证能驾驶的车型。

Q1

准驾车型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伪造、变造号牌

车辆号牌的重要性

车辆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是识别一辆机动车和车主身份的重要信息载体,也是合法上路的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伪造、变造号牌的危害

1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有些驾驶员缺乏交通安全意识,为逃避处罚,往往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或通过故意遮挡和污损,以及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手段,严重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


2

极易引发交通违法。因号牌伪造、变造,通俗点来说,就是使用假车牌,驾驶员容易心存侥幸,在驾驶过程中出现随意超速、闯红灯、闯禁行等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3

案件侦破难度上升。涉牌违法行为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由于车辆号牌等关键信息不准确,将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带来很大的难度,同时也极大地侵犯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Q2

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的行为有什么

法律后果?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交通 从我做起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以案为戒

切勿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因“小聪明”而付出大代价




来源 | 交警大队

供稿 | 王鑫妍

审核 | 陈志超

监制 | 张伟胜


信号|南靖交警

新浪微博|南靖交警



南靖交警
南靖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内容/为媒体和个人提供信息传播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