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泉州丰泽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浦西万达地下停车场,有一辆轿车停在收费闸杆处不动。民警抵达现场后敲窗,驾驶人没有反应。因担心其安危,民警将车窗敲碎,一股浓重酒气扑鼻而来,驾驶人竟在呼呼大睡。
经鉴定,驾驶人苏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2.60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查,苏某今年尚未满18周岁,属无证驾驶。
据苏某交代,10月10日凌晨1时许,他趁其父熟睡之际,将家中车钥匙取出,驾车从南安前往洛江与朋友林某会合。随后林某(19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搭载苏某一同前往市区喝酒。直至8时许,林某打车回家,苏某驾车回家,没想到才启动车辆没多久,便停在收费闸杆处睡着了。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苏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调查,林某因无证驾驶将被依法处罚。
无独有偶
福州一14岁少年
拿了家里的车钥匙开车上路
所幸被交警及时发现
福州·永泰
10月13日凌晨,福州交警视频巡查时,发现永泰县龙峰路一辆小车的驾驶人疑似为未成年人。
交警立即传唤当事人黄某某
及其监护人到队接受调查处理
询问之下
黄某某向交警坦白
车钥匙哪里拿的?
厨房桌子上。
这辆车是谁的?
我爸的。
你今年几岁?
14
黄某某对自己无证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永泰交警依法对其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罚款1500元,扣留机动车。由于当事人未成年,其行政拘留依法不予执行。
“会开第一次,就会开第二次!车钥匙要藏紧了!”交警对黄某某及其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家长切实做好监护教育责任。
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要负起责任,保管好车钥匙
汽车租赁公司
要严格租车人资质审核把关
不得将车辆违规租赁给未成年人
读 懂 法 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醒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证驾车,甚至是驾车肇事,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都要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来承担全部或连带责任。如果自己的孩子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监管好,不要让其驾驶机动车,以免造成自身或他人的生命及财产损失。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