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京港澳高速北京方向472公里处发生一起小型汽车和货车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无人员受伤。
高速交警磁县大队民警通过监控视频还原事故真相,事发时小型汽车行至此处连续从第一车道变道至第四车道并停下,后方沿第四车道正常行驶的货车躲闪不及,与其发生碰撞。
经了解,小型汽车驾驶人应从此处的邺城收费站驶离高速,但其并未提前变道至右侧车道,而是行至此处看到指示牌时才连续变道,导致后方的货车驾驶人始料不及发生事故。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小型汽车驾驶人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承担全部损失。
通行高速前应提前规划好路线,途中留意标志标牌和导航提示,驶离高速时,至少提前1km变道至右侧车道。若不慎错过出口,要将错就错继续行驶,到下一出口下高速再返回,切不可采取减速停车、倒车逆行、随意变道等方式强行纠错,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
来源:高速交警邯郸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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