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速交警北戴河大队指挥中心民警接到报警称,在京哈高速沈阳方向222公里处发生一起两车碰撞的交通事故,指挥中心民警立即通知巡逻民警赶往现场。
经了解,前车在第二车道正常行驶时,被后方驶来的白色小型汽车径直撞上,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无人员受伤。当民警对涉事当事人进行常规的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后车驾驶人崔某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
随后,民警将崔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值为5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询问民警得知,崔某在前一日下午饮酒后通宵上夜班,当日早晨下班后,他认为酒劲已过,便驾车前往抚宁处理事务,不料行至此处时承受不住酒精和困意,打盹时发生事故。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崔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并对其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机动车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其驾驶证六个月。
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均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论是疲劳驾车还是酒后驾车都会大大降低驾驶人的反应速度以及预知危险的能力,面对突发情况极易因操作不当发生危险,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酒醉驾、疲劳驾驶,安全文明行车!
来源:高速交警秦皇岛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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